榮縣出臺《關于實施鄉村振興人才專員制度的意見》,選取20個社會治理好、集體經濟優、產業發展強、資源稟賦獨特的村落開展試點,創新鄉村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巧用人才專員“鯰魚效應”,破解鄉村振興人才瓶頸,撬動鄉村全面振興。
兩上兩下、兩述兩評,選優配強“頭部人才”。堅持村級自研、鎮級綜研、縣級聯研,通過“兩上兩下”,科學把握鄉村差異性,找準鄉村發展突出問題、薄弱環節,明確鄉村發展關鍵性、支撐性人才需求,勾勒鄉村振興頭部人才“素描像”。堅持個人自薦與組織推薦相結合,打破學歷、資歷和體制內外的限制,采用“揭榜掛帥”等,面向包括離退休人員、專合社負責人、高校科研院所專家學者在內的各類人才廣發“招才榜”。組成專家答辨組,組織擬派人員開展競職陳述,綜合評定其與鄉村發展人崗匹配度、服務鄉村振興熱情度等,畫好擬派人員“彩鉛像”,確保選優配強鄉村發展“頭部人才”。
賦權明責、清單管理,激活融入“內生動力”。明確人才專員掛職鎮(街)鄉村振興辦副主任和派駐村主任助理,賦予人才專員參與鎮街鄉村振興工作和村上重大事務討論決策的權力,落實身份融入。發揮好人才專員知識、信息、人脈、市場等自身優勢,聚焦產業突圍、治理強基、文化立魂、組織固本、人才提能等,強化資源對接和利益鏈接,當好鄉村振興發展“排頭兵”,每年干成一兩件實事,得到基層和群眾認可,實現情感融入。要沉到鄉村摸實情,健全在外務工經商人員、田秀才土專家、急需緊缺人才“三本臺賬”,對標事業發展和人才短板,抓出“問題清單”,配好引育管用“組合菜譜”,為鄉村積蓄內生動力。
三級聯動、專員督辦,破解落地“最后一米”。在向20個村委派人才專員的同時,分別在縣級工作部門、鎮街明確1名分管領導和專門股室負責鄉村人才振興工作,并將此項工作納入部門、鎮(街)黨建工作考核和人才工作述職內容,突出考察履職實績,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建立健全統籌協調、各司其職的縣、鎮、村三級鄉村人才振興聯動工作機制。建立部門、鎮(街)領辦“問題清單”、人才專員全程督辦和評效工作制度,推動職能部門主動把工作重心下移下沉到村,實現資源在基層匯聚、力量在基層協同,集成項目、基地、人才、資金,破解政策落地“最后一米”,做好鄉村人才振興“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