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辦公室文件
——————————————————————————— 關于開展第七屆“四川杰出創新創業人才獎”
評選活動的通知
各市(州)黨委組織部,省委各部委、省直各部門干部(人事)處,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才工作重要論述精神,深入推進人才強省戰略,充分調動和激發各類優秀人才在創新驅動發展中的積極性創造性,經省委領導同意,擬將原“四川杰出創新人才獎”更名為“四川杰出創新創業人才獎”,并啟動第七屆評選活動。現就評選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名額
以省委、省政府名義評選表彰10人,并頒發榮譽證書,適當提高獎勵標準。
二、評選時間
2014年8月中旬啟動,9月初完成候選人推薦,9月中下旬完成評審。獲獎人選在全省人才工作會議上表彰。
三、評選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和科學性、開放性、社會化的評選方法,組織和動員社會廣泛參與。
(二)堅持科學人才觀,不唯國籍、不唯學歷、不唯職稱、不唯資歷、不唯身份,以創新創業能力和業績論人才。
(三)突出敢于創新和勇于創業導向,通過創新創業實踐發現人才、評價人才、激勵人才。
(四)注重向重點優勢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傾斜、向中青年優秀人才傾斜、向科研和生產經營一線傾斜。
四、推薦對象和條件
(一)推薦對象。凡在川長期工作和服務,以自己的創造性勞動為四川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各類優秀人才,均可參加評選。重點推薦科技成果在川轉化突出的科技人才、企業發展潛力大的創業人才。
曾獲“四川杰出創新人才獎”、“四川省科技杰出貢獻獎”的人員,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工作人員,不參加評選。
(二)推薦條件。“四川省杰出創新創業人才獎”候選人,應堅持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業內享有良好聲譽、得到廣泛認可。同時,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在科學研究中作出重大發現,或者在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取得重要成果并創造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
2. 運用高新技術成果創辦或領辦高新技術企業,在國內同行業的綜合競爭實力處于領先地位,為我省產業發展轉型升級作出重大貢獻;
3. 在現代管理和體制改革中開拓創新,成功帶領所在企業實現新的突破和發展,顯著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創造的管理模式獲業界廣泛認可或高度評價,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影響力;
4. 在教育、衛生、體育、文化、社會建設等領域,作出突出貢獻,產生重大社會影響;
5. 為四川實施“三大發展戰略”、推進“兩個跨越”作出重大貢獻的其他人才。
五、推薦方式
按屬地管理和人事管理權限歸口推薦的原則,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市(州)、省直有關部門、人民團體歸口推薦(推薦名額分配表見附件)。
其中,市(州)所屬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社會組織候選人由市(州)人才辦組織推薦。
省直部門負責本部門(系統)及所屬企事業單位候選人的推薦工作。宣傳文化系統候選人由省委宣傳部組織推薦;在省直主管部門登記注冊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人選,由省委統戰部、省工商聯組織推薦;中央在川高校人選由省委教育工委組織推薦;中央在川企業人選(含已改制為企業的中央在川科研院所)由省國資委組織推薦;省屬科研院所及其他中央在川科研院所人選由科技廳組織推薦;國防科工系統人選由省國防科工辦組織推薦。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候選人及青年代表分別由省科協、省社科聯、省青聯組織推薦。
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中科院成都分院、二重集團、東電集團直接向省人才辦推薦候選人。
六、推薦程序
(一)宣傳發動。各市(州)人才辦和省直部門通過文件和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形式,轉發、轉載有關文件和評選公告,組織實施本地、本部門(系統)的推薦工作。
(二)接受推薦。各市(州)人才辦和省直部門分別組建評選機構,負責接收本地、本部門(系統)的推薦人選。
(三)資格審查。各市(州)人才辦和省直部門負責對申報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人選組織專家評審,提出擬推薦候選人。
(四)上報人選。各市(州)擬推薦候選人,由市(州)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后,公示5天無異議的,經市(州)黨委審定后報省人才辦。省直部門擬推薦候選人,在所在單位和本部門(系統)公示5天無異議的,經黨組(黨委)審定后報省人才辦。
七、評審程序
(一)組建由各類優秀人才代表和省直有關部門領導組成的評審委員會,根據推薦候選人條件、創新業績等情況,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選出10名擬獲獎人選。
(二)省人才辦組織省級有關部門,通過適當方式,對10名擬獲獎人選進行實地考察。
(三)擬獲獎人選經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后,向社會公示5天無異議的,報省委、省政府審批。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有異議的,應實名向省人才辦提出書面異議書;對匿名或逾期提出的異議書,不予受理。
八、有關要求
(一)第七屆“四川杰出創新創業人才獎”評選活動在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省委組織部(省人才辦)負責整個評選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指導。
(二)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堅持標準、嚴格程序,抓緊組織好本地區、本部門(系統)的人選推薦、評審工作,真正把勇于創新、業績突出、社會公認的杰出創新創業人才推選出來。
(三)各地、各部門要通過報紙、電視、網絡、廣播等傳統媒體和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廣泛宣傳推薦評選工作及優秀人才的先進事跡,增強社會各界的參與度和關注度,在全社會大興識才、愛才、敬才、用才之風。
(四)推薦表及材料報送有關具體要求,請從四川省委組織部網站(www.shaojike.com)下載。各級組織和個人要對推薦人選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推薦材料應不涉及國家機密。
各地、各部門推薦材料須于9月5日前報送省人才辦,逾期不予受理。報送地址:成都市商業街16號,省委組織部人才處;郵編:610012;聯系電話:(028)86602759、86602700。
附件:1.推薦名額分配表
2.第七屆“四川杰出創新創業人才獎”候選人推薦表(點擊下載)
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辦公室
2014年8月13日
附件1
推薦名額分配表
推薦單位 |
推薦 |
備注 |
省國資委 |
6名 |
含中央在川企業、已改制為企業的中央在川科研院所 |
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廳) |
6名 |
含中央在川高校 |
科技廳 |
6名 |
含省屬科研院所和其他中央在川科研院所 |
省委統戰部、省工商聯 |
6名 |
|
省委宣傳部 |
3名 |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3名 |
高技能人才 |
省總工會 |
2名 |
高技能人才 |
農業廳 |
2名 |
農村優秀人才 |
省科協 |
2名 |
|
省社科聯 |
2名 |
|
省青聯 |
2名 |
|
其他省直部門 |
各1名 |
|
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 |
1名 |
|
中科院成都分院 |
1名 |
|
二重集團 |
1名 |
|
東電集團 |
1名 |
|
成都市 |
4名 |
|
其他市(州) |
各2名 |
|
注:“推薦名額”系控制性名額,若無合適人選,可少推薦或不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