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科技副職初步人選的通知
省級有關部門,各有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有重要骨干企業:
為大力推進人才強省和科教興川戰略,省委同意,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科技副職選派工作。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關于開展2007年科技副職選派工作的通知》(川組通[2007]41號)要求,各市(州)已將需求計劃報送我部。經研究,現就做好科技副職初步人選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原則
(一)堅持“按需選派、雙向選擇”的原則,緊密結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培養復合型人才的需要選派科技副職,實現受員地區、派員單位兩受益,科技副職得到鍛煉。
(二)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選聘、需求對接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堅持“兩個優先”的原則,即優先滿足科技副職團隊的選派,優先滿足艱苦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需求。
二、選派范圍、人選條件
科技副職人選主要從省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有重要骨干企業等企事業單位(包括中央在川單位)及省級部門下屬事業單位選派,省級機關不列入科技副職選派范圍。選派人選應思想政治素質好,既有地方所需的專業背景,又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原則上應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是所在單位中層以上領導干部特別是優秀年輕后備干部,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條件。科技副市長人選一般應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和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目前擔任正處級及以上領導職務。
三、職務安排
科技副職下派時間一般為兩年,不占當地領導班子職數。原則上平職安排,不掛任正職;對人選條件好、地方特別需求的,經研究同意后,可高掛;對條件優秀的黨員科技副縣(市、區)長,可進黨委常委班子。到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的科技副職,工作需要且符合條件的,可掛任正職。任職期滿后,原則上回原單位工作;對確因工作需要轉(留)任的,按已有規定辦理。
四、推薦程序
(一)公布需求。各有關單位接此通知后,請及時在本單位、本系統內公開各地需求計劃(見“附件1”),廣泛宣傳發動。對指定派員單位的地方需求,只在本單位內公布需求。由于各地需求較大而計劃選派數有限,各部門、各單位要積極鼓勵和引導符合條件的人選選報科技副職團隊、艱苦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需求崗位。
(二)推薦人選。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在個人自愿報名、單位公開推選的基礎上,由黨組(黨委)在符合條件的人選中集體研究確定并上報推薦人選。
(三)需求對接。省委組織部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各市(州)和初步人選進行雙向選擇和需求對接。
(四)組織考察。省委組織部根據需求對接情況和培養高層次復合型人才的需要,統籌制定選派方案,牽頭會同各市(州)和有關部門對擬選派人選進行考察。
(五)審批、任職。科技副市(州)長擬選派人選報省委研究并同意提名的,由市(州)依法進行選舉。其他科技副職擬選派人選經省委組織部研究同意后,由市(州)按干部管理權限及有關程序辦理任職手續。
請于9月10日前將黨組(黨委)的推薦意見、《科技副職初步人選推薦表》(一式三份)報送我部(人才處)。
聯系電話:028-86602759、86600841;傳真:866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