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強農村人才開發 破"瓶頸"促發展
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農村人才開發工作的意見》。據了解,以省委、省政府的名義出臺關于農村人才開發工作政策性意見,在全國尚屬首例。
22日,省人事廳舉行新聞通氣會,介紹該意見出臺的背景及有關情況。省人事廳負責人認為,作為我省第一個專門研究部署農村人才開發工作的文件,《意見》將為全省農村人才開發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政策支撐。
關鍵詞:培訓
《意見》要求,各地要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農村人才培訓規劃。農村人才培訓的主要對象包括:以鄉鎮、村社干部為主體的農村骨干人才;以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成員、專業協會會員為主體的農村經營管理骨干人才;以種養能手、能工巧匠和鄉村科技人員為主體的農村實用人才,以及包括外出務工人員在內的向非農產業轉移的農村技能型人才。
除繼續實施"陽光工程"和"千百萬農民工培訓工程",加強農村人才科普培訓外,要建立農村人才調訓制度,力爭在2至3年內將全省丘陵地區、民族地區的鄉(鎮)長和鄉(鎮)涉農部門負責人普遍輪訓一次;建立專家服務(培訓)基地,大力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和勞務技能培訓;每年選送一定數量的農村骨干人才到農業類高等學校和其他高校的涉農專業學習深造,組織農村優秀人才到省內外經濟發達地區和國(境)外考察學習。
關鍵詞:激勵
在農村人才中開展職稱評定、職業技能鑒定、稱號授予等多種形式的農村人才評價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農村人才將被納入各類優秀專家、拔尖人才的選拔范圍;特別優秀的農村專業人才可破格晉升專業技術職稱或技術等級;公開招錄公務員和招聘工作人員時,農村人才與其他人員同等對待。
各地要采取提供農貸資金、市場信息和技術支持等方式鼓勵農村人才參加農業開發項目招投標和租賃、承包、領辦、創辦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村人才可以技術入股參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要研究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引導農村優秀人才返鄉創辦和領辦經濟實體。省委、省政府將每3年對農村優秀人才表彰一次。
關鍵詞:服務
要積極培育農村人才市場,促進農村人才有序流動。有條件的鄉鎮可設立專業化的農村人才中介服務點,建立以農村骨干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為主的農村人才信息庫,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大中專畢業生到農村發展創業。
關鍵詞:機制
我省農村人才開發中一個突出問題是組織領導體系尚未理順,存在多頭管理。《意見》規定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人事部門牽頭負責,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意見》還規定,要建立包括財政和涉農主管部門資金、金融信貸、社會力量投資等在內的多元化的農村人才開發投入機制。
《四川日報》200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