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語有云,人生有四苦。一是看不透,二是舍不得,三是輸不起,四是放不下。在我看來,歸根結底還是放不下。作為黨員干部,既要有拿得起的氣魄,更要有放得下的胸懷。
要放得下面子。縱觀一些黨員干部犯錯誤、出問題,往往就是丟不下面子、放不下虛榮,“盲目攀比”的心理作祟,在工作上不比成績和貢獻、比人緣和關系,不比業務和能力、比職務和權勢,不比學習和修養、比財富和享樂,不比群眾基礎和口碑、比車子和票子。越比越失衡,進而踐踏法紀、鋌而走險,走上“不歸路”。自古當官發財“兩條道”,不可相向而行。作為黨員干部,必須樹立正確的“攀比觀”和“政績觀”,放下面子、舍棄虛榮,一心為民、干在實處,必定贏得尊嚴!贏得“面子”!
要放得下人情。人非草木,孰能無情?但一定要把握好這個度。身為黨員干部務必要有正直為人的品質,要有“不為情所動”的定力,要有處事公道的原則。任何時候都必須管住自己,潔身自好,不被“糖衣”所誘惑,還要管住親屬,處理好同學朋友、戰友老鄉的關系。要嚴交友、慎交友、交好友。縱觀,因放不下人情而坑了自己、亦或被家人朋友而坑的黨員干部不勝枚舉,經驗教訓隨手拈來一籮筐。“人情”,處理好了則是“情”是“恩”,然而一旦過了于己于人就成了一筆債。反過來則為“情人”,縱所周知無論“人情”還是“情人”,在各自領域都極具殺傷力,然而許多人卻樂此不疲,似乎甘愿拜倒其下,這又何嘗不是一筆債呢?
要放得下名利。張衡《應問》有云:“君子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恥祿之不移,而恥知之不博。”說的便是君子當淡薄名利,崇尚道德,明德立身。名利之心人皆有之,關鍵是如何看待名利,切莫被名利熏心。當你過多考慮個人得失,就將成為名韁利鎖的囚徒。“儲水萬擔,用水一瓢;廣廈千間,夜臥六尺;家財萬貫,日食三餐。”一切名與利都來自于人民,是人民賦予的,作為黨員干部一定要不忘初心、堅守初心、踐行誓言,要淡泊名利,不為名所累、不為利所縛,時刻牢記為民服務的宗旨,清白做人,干凈干事,自會取信于人、立德于世,自當從容自若、名利雙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