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領導是黨和國家事業不斷發展的“定海神針”,全面依法治國是一項長期而重大的歷史任務,是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革。法治領域改革面臨許多難啃的“硬骨頭”,迫切需要從黨中央層面加強統籌協調。
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戰國有商鞅“南門徙木立信”,使得秦國躋身于強國之列,漢有劉邦“約法三章”成就大漢四百多年天下,唐有太宗的《貞觀律》方有震鑠古今的“貞觀之治”,近有日本明治維新,免于淪為西方國家殖民地的威脅,一躍成為亞洲強國乃至世界強國,晚清政府兩次變法失敗,淪為西方國家殖民地,才有了中國百年屈辱史。歷史和現實都告訴我們,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因此要實現“兩個一百年”偉大目標和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法治不是“一人一家”之事,而是關乎國家興盛、民族興旺的大事,必須要有一個堅強的領導核心來統攬全局、協調各方,中國共產黨是歷史和人民的選擇。所謂“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作為社會現代化事業的“掌舵人”,如果不把好“依法治國”這艘船的“舵”,那水手無疑會像一群“無頭蒼蠅”般到處亂撞,導致全面依法治國這艘船“船毀人亡”亦不是危言聳聽。因此要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不斷提高黨領導依法治國的能力和水平,為我國法治建設掌好舵、帶好路,使得法治之船行得穩、走得遠。
法治之路漫漫修遠,中國近70年的法治之路風雨飄搖,從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到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再到2018年新修訂的憲法,中國的法治之路走得坎坷且堅定,一步一步從“法制”走到“法治”,一字之差,卻有萬步之遙。黨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者,必須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既要領導完善立法體制、執法體系、公正司法,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化建設,又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會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
依規治黨深入黨心,依法治國才能深入民心。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提供長期穩定的法治保障,為實現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筑牢法治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