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我國農村村干部隊伍普遍存在年齡偏大、文化偏低、知識偏單、帶富能力偏弱等問題,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最急需人才的關鍵時期,優化村干部隊伍結構刻不容緩。
優化村干部隊伍結構,明確選任標準是首要。“為政之要,惟在得人”。選什么人,用什么人,關系地方發展,關系事業興衰。當前,一些年老村干部由于文化偏低、思想更新慢,遇到問題依舊用以前的落后手段來解決,導致農村發展緩慢甚至倒退。因此,我們要在體諒老干部對村里作出的辛勤付出之時,理性的更換年老村干部。明確村干部標準,對學歷、年齡、品行和能力都要作出明確硬性標準,嚴禁出現村干部賄選等腐敗現象,讓真正有能力能帶領村民走向富裕的人當選,以此培養造就一支年輕、有文化、有本領、善用新思維的高素質村干部隊伍。
優化村干部隊伍結構,拓寬選人渠道是關鍵。以前,村干部一般都是由村里比較有威望的人擔任,不管他是否有文化,是否有能力帶領農村發展,村民都愿意選擇相信他,然事實證明,這種“相信”,其實是限制農村發展的罪魁禍首。正因為這種“相信”,使得農村多年來不進反而倒退。所以,如今我們要擯棄此種選人渠道,打破地域、身份、職業界限,采取內選、外引、下派等多種途徑,不斷拓寬村干部選拔渠道。多給農村大學畢業生、農村青年黨員、大學生村官以及外出務工有見識的青年一些機會,增加年輕村干部比例,增強新農村活力。
優化村干部隊伍結構,以政策引人才是重點。現如今,農村的確留不住人才,由于貧窮落后,很多青壯年外出務工;學有所成的農村大學生畢業后不愿意回村建設自己的家鄉。使得農村人才大量流失,加上村干部待遇差的緣故,出現了沒人競選村干部的怪象,年老村干部只好硬著頭皮上,最后導致農村發展緩慢。因此,政府部門應該提高村干部的待遇來吸引年輕人競選,在物質待遇方面,應提高村干部的經濟待遇,保障村干部的基本物資生活,給村干部購買養老保險;在政治待遇方面,第一、可以探索一條村干部晉升晉級的激勵機制,考核優秀的村干部就有機會與其他優秀村干部競爭鄉鎮體制內崗位;第二、給予村干部充分的權力,年輕村干部有發展農村的新想法、新點子,如果確實可行,鄉鎮應該采用并予以充分肯定,以前的上級說什么,村干部就干什么的老套法已經不適用現在的新農村建設了。
廣闊天地,大有作為。村干部是一村之主,背負著帶領村民奔小康,建設美麗富強新農村的重擔。因此,加強村干部隊伍建設,優化村干部隊伍結構勢在必行。唯有優化村干部隊伍結構,鄉村振興方能提上日程;唯有打贏鄉村振興戰,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方能如期實現。
(合江縣組織部 胡小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