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評論員楊潔
年底將至,各類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增多。日前,中辦發出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各部門改進督查檢查考核辦法,不能簡單以留痕多少評判工作好壞。
如何準確領會進而不折不扣落實中央要求?在四川,流行著這樣一句話——要抓鐵有痕,不要“痕跡主義”。
抓鐵有痕,這既是對工作結果也是對工作方法的要求。
“痕”即“痕跡”,是事物運動變化的印跡。對痕跡進行跟蹤分析監督,并在此基礎上優化完善措施以達到某個目標,是滿足現代化大生產需要的管理方法之一。
痕跡管理被廣泛運用在當今世界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比如,在企業生產經營中,利用痕跡管理提高員工執行力,提升工作質效;在安全生產控制中,利用痕跡管理規范生產流程,減少隨意性,從而降低事故發生幾率;在人事工作中,檔案管理實質也是痕跡管理,干部選拔任用要以“痕跡”為依據;甚至從人類歷史發展的痕跡中總結出經驗教訓,也是一種痕跡管理。
但在有的地方和領域,痕跡管理正演變為“痕跡主義”,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干部進村入戶第一件事先與貧困群眾合影,以便向管理系統上傳幫扶日志和照片;上級部門下達分類細致、要求各異的學習和工作過程記錄任務,基層干部反復填寫表格、謄抄材料;一些地方提前編造好學習和工作記錄……總結形形色色的亂象,“痕跡主義”的輪廓基本清晰——
虛假造痕,表現為瞞上欺下、無中生有,以求有備無患應付檢查;擺譜抓痕,表現為本末倒置留痕,以便日后查證、留痕免責;凡事求痕,表現為求穩怕亂、推卸責任,要求所有工作、各個環節有痕印證、有跡可查;單純看痕,表現為監督檢查不深不透,只看資料不到現場,只重痕跡不重實際,要求痕跡材料越精彩越好。
“痕跡主義”不僅與痕跡管理對工作過程的精細化要求背道而馳,也必將導致與痕跡管理原本指向的工作結果漸行漸遠。更嚴重的是,如果任由“痕跡主義”之風蔓延,影響的不僅是某一項具體工作,它將在基層政府與上級政府、群眾與黨委政府之間筑起一道高高的“墻”,彼此信息被阻隔、信任被傷害,最終導致政策措施無法落地,群眾呼聲無法上傳。
“痕跡主義”表現在基層,但根子往往在上頭。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若“千條線”都要求事事、處處“留痕”,只能是逼著“一根針”點到即止。這既反映出工作作風不實的問題,也反映出管理水平不高的問題。水平不高,方法不多,過分倚重痕跡,把手段當目標,必然會違背痕跡管理的初衷,落入形式主義的窠臼。
要痕跡不要“痕跡主義”,說到底,還是一個度的問題。我們不能因為痕跡管理有助于精細管理、科學考核、提升績效,而無視其滑向“痕跡主義”的風險,同樣,我們也不能因為“痕跡主義”的存在,而將痕跡管理徹底廢除。比如在當前最緊迫的脫貧攻堅工作中,面對千千萬萬個貧困群眾,通過痕跡管理,我們不僅可以考評扶貧干部是否真下鄉、真在崗、真干事,還可以根據這些痕跡,總結工作得失,調整工作進度,改進完善工作措施,加速致富奔康進程。
怎么把握這個度?其實也并不復雜。產生怎樣的痕跡,取決于什么樣的動機和作風。習近平總書記曾告誡廣大黨員干部,作風是否確實好轉,要以人民滿意為標準,要讓人民群眾不斷看到實實在在的成效和變化。其實,抓鐵有痕與“痕跡主義”的根本區別就在于此——如果瞄準的是實實在在的成效和變化,就是抓鐵有痕之“痕”;反之,如果只強調抓記錄而不抓效果,只強調抓形式而不抓內容,就是“痕跡主義”之“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