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東明作關于檢查統計法實施情況的報告。王東明指出,從執法檢查的情況看,各地各部門反映統計法實施中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報告針對“個別干部法治意識淡薄,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屢禁不止”列出四方面的問題。
針對各地各部門落實實施統計法相關規定進行的專項檢查,卻發現這其中存在了各種各樣的問題,突出表現為部分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在數據上做文章,做大、做美數據,把統計機構作為地方計劃目標完成的直接責任單位給予壓力,指望在統計時把數據“修修補補”,就能把工作實效突顯出來。筆者認為,統計造假歸根結底都是因為部分領導干部的“攀比”心理,應當及時制止。
統計,是通過數據、資料的收集,集中地反映出某項工作的成效,它不單單是對各地區、各部門工作情況的客觀反映,更是開展下一步工作的有效借鑒和指導。也就是說,如果一次統計數據造假,那就會造成之后的次次出錯,一旦中間環節有人弄虛作假,那就是在惡性循環,對各項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都將產生不良影響,可謂是“牽一發而動全身”。因此,數據質量是統計的生命,也應該嚴厲懲處那些數據造假的領導干部。
事實上,部分領導干部一門心思地在數據上“做手腳”,都應該歸咎于他們錯誤的政績觀,認為只要表面上光鮮亮麗,那就是自己的政績,甚至認為別的地方某項指標高,那我們這也不能“示弱”,于是,一場關于政績和面子的“攀比”,導致統計數據被隨意篡改,造成了惡劣影響。
攀比,指的是不顧自己的具體情況和條件,盲目與高標準相比。也就是說,“攀比”的本質是脫離實際的,這與“實事求是”的大方針是相背離的。領導干部如此盲目地在數據上進行攀比,不僅害了自己,讓自己無心實干,而總想著“歪門邪道”輕松“改出”政績,還害了社會和人民群眾,因為一個數據的錯誤,可能就會導致日后的各項政策出現偏差。
領導干部須摒除“攀比”心理,而應該實實在在地按照各項工作要求,把“心”和“身”都落到實處,踏踏實實干工作,即使在數據上落后了,也應該通過查找問題,及時改正,做到“知恥而后勇”。
(成都市青白江區委組織部 劉果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