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席項俊波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當晚,保監會將項俊波的名字從領導欄撤下。
從項俊波的官場軌跡看,無疑是一位“能吏”。他參加過對越自衛反擊戰,曾經英勇負傷榮立二等功;查辦天津薊縣國稅局腐敗案時,他曾經不懼威脅,贏得“鐵面審計官”稱號;他還是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以筆名“純鋼”寫過長篇小說和多部電視劇……
落馬的能吏們何止項俊波,十八大以來落馬的劉志軍、劉鐵男、李東升、李春城等一大批官員,在其風華熾盛之時,幾乎都不負“能吏”之謂,且多為某一領域之翹楚,但最后都做了權力、金錢、美色的俘虜,成為一個被自身欲望埋葬的可憐復可恨的犧牲品……
實事求是地說,一些落馬官員,特別是身居高位的官員他們都是名副其實的“能吏”,并非僅僅是些只會貪污腐敗的草包飯桶,這是毋庸置疑的。實際上,能夠通過層層選拔而走上領導崗位的人,肯定不是一個碌碌無為的平庸之輩,不僅僅是靠溜須拍馬,提錢進步,他們在崗位上也曾作出實實在在的政績。
但另一方面,也正因為他們的“能干”,而監督體制不健全,權力運作不透明,這樣的一些人才更容易出事,由“能吏”墮落成為貪官。因為在產生貪官污吏的各種因素中,除了個人品德因素之外,最重要的一個因素還是制度。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生前就認識到了這一癥結,他曾經說過這樣的一段話:“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只有能干的人才更有可能發現制度的漏洞,才更有膽量突破一些禁區;而這樣一些人一旦走了邪路,其危害程度一定更深,影響更大。
拿什么來拯救腐敗的“能吏”?只有把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這也是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近年來反復強調的一個重要治黨方略。他曾經地明確地指出:“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當前雷厲風行的“打虎拍蠅”行動,只是救急性的“治標之策”,在解決掉“腐敗存量”的同時,中央一定會在預防腐敗的制度層面做足功夫。只有在制度層面上將預防腐敗的文章做足做透,將籬笆扎牢,優化現有的權力體系,限制官員的個人權力,把“能吏”置于制度的嚴格約束和監督之中,使其能最大限度地發揮能力,又不能在制度之外不受制約地肆意行事或以權謀私,才能走出“能吏腐敗”的困局。
(四川省簡陽市政協 秦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