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有種另類的“做好事”:一些社區干部為轄區居民辦好事情后,或暗示居民往單位送錦旗、寫感謝信,或指引其給媒體爆料“擴大影響”,甚至出現媒體收到居民爆料措辭雷同的情況。(3月27日,人民網)
“網紅”一詞來源于互聯網,是指在現實或者網絡生活中因為某個行為而被網民關注而走紅的人。而現實社會中的一些干部,因為為老百姓做了事情,希望老百姓能夠給予感謝,一門心思的也想成為“網紅”。對于干部而言,為什么想成為“網紅”?筆者認為有以下幾方面原因:一是認為自己做了事,希望得到群眾的感謝和表揚,也希望能夠引起領導的注意,擴大知名度;二是希望通過錦旗或者感謝信,從而增加自己提拔任用的“含金量”,是在給自己提拔重用增加“籌碼”;三是一些群眾認為給干部送了錦旗或者感謝信,干部就會更上心,事情就越好辦,從某個側面來說,一些群眾也在為干部成“網紅”而推波助瀾,最終形成了一種怪圈,導致錦旗或者感謝信“泛濫”。
老百姓是最可愛的人,也最懂感恩。干部為他們做了什么事,他們都是看在眼里、記在心里,于是送錦旗、寫感謝信成為了他們表達感謝的一種方式,這是一種主動行為。然而現在有些干部為群眾辦事,主動“要表揚”,這就偏離了干部為民服務宗旨,為民辦事本是干部的分內之事,某些干部卻將為群眾辦事為自己增加“影響力”、“知名度”,用這些“榮譽”充當提拔任用的“砝碼”,這種“榮譽”綁架嚴重影響了干群關系,背離了干部為民服務的宗旨。
對于某些干部想成為“網紅”而引起廣泛關注、特殊照顧,通過這種捷徑來達到升遷的目的是不可取的,對于這種行為應該給予相應處理,維護好黨員干部形象。作為干部,為民辦好事、服好務是對干部的最低要求。干部首先要擺正位置,牢固樹立為民宗旨,把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當作分內事,要當成自己的事情來辦。其次要與群眾交朋友,敞開心扉地與群眾交心談心,把群眾當親人,竭盡全力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只有這樣,才能受到群眾的信任和愛戴,才能受到組織的關心關懷。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縣委組織部 夏柴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