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紀委通報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2016年7月施行以來,部分地區和單位查處的6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的典型案例,多名領導干部被問責。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那么,黨委主要領導作為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理所應當對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部責任。如果單位內部“出了事”,黨委主要領導將“順理成章”被嚴肅追責。
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說到底是個責任問題,特別是落實主體責任更為關鍵。如果黨組織不能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從嚴治黨只能是句空話。那么,要將主體責任真正落到實處,需要在三個方面加以“逗硬”。
首先是黨組織要對自身建設“逗硬”。俗話說,“正人先正己”。引申到當前的黨風廉政建設,就是要求“執紀者必先守紀,律人者必先律己”。要深入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做加強學習的帶頭實踐者;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做開拓創新的帶頭實踐者;要忠實履行職責、恪盡職守,做用心工作的帶頭實踐者;要大力弘揚優良作風,做改進作風的帶頭實踐者;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做民主團結的帶頭實踐者;要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做廉潔守紀的帶頭實踐者。總之,凡是要求大家做到的,黨組織成員首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黨組織成員首先不做,確保自身正、自身凈、自身硬。
其次是上級黨組織要對下級黨組織管理上“逗硬”。對于責任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動作”必須要保證做到位、不走樣、不變形、有效果。要秉持敢抓敢管的斗爭精神,勇于擔當、立場堅定、態度鮮明,堅持原則、敢抓敢管。黨組織主要領導要在其位謀其政,不當“老好人”,不做“太平官”,對下級黨組織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大喝一聲”并堅決糾正。
其三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問責要“逗硬”。對于下級黨組織的“責任田”出了黨風廉政問題,要依據黨紀黨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尤其是不管下級黨組織第一責任人的能力有多強,貢獻有多大,一律“一票否決”。要把實施嚴肅有力的責任追究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保障,以嚴明的紀律促進領導干部責任意識進一步提高。要建立完善“一案雙查”制度,堅持有錯必究、有責必問,不僅追究當事人責任,也要追究相關人員的領導責任。通過嚴厲問責,從而達到“處理一個,震懾一片”的目的。
(四川廣漢市國土資源局 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