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評論員
實現綠色發展,不僅需要先進理念和具體實踐,也需要制度支撐。著力構建完整的制度體系,將為我們從更高層次推動發展方式轉變、治理觀念更新提供重要保障。省委十屆八次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四川省委關于推進綠色發展建設美麗四川的決定》,對我省綠色發展的制度化、法治化進程做出周詳部署,為我省構建綠色發展制度體系,強化建設美麗四川制度保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構建綠色發展制度體系是實現綠色發展的必然要求。綠色發展不僅是一場關乎產業結構和生產方式調整的經濟變革,也是一次行為模式、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的“綠色革命”。這樣的偉大轉變,沒有制度保障絕不可能實現。從加強依法治理,到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從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到健全生態補償機制……只有完善的制度體系,才能有效遏制種種基于利益沖動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才能為美麗家園建設添加一堵堵“防火墻”。
綠色發展既涉及觀念理念轉變,又涉及政策體制突破。構建綠色發展制度體系,必須推動治理方式向依法治理轉變,不斷健全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的體制機制。要建立責任機制,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區推進綠色發展負總責,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層層壓緊壓實責任,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要健全制度機制,開展用能權、用水權、排污權交易等試點,讓生態損害者賠償、受益者付費、保護者得到合理補償。要加強執法監管,全面落實土地管理法、環境保護法、節約能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嚴厲懲處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等違法犯罪行為。
讓美麗四川的“制度屏障”嚴起來,必須在考核上下功夫。發展方式轉變,考核也應與時俱進,要以綠色指標考核綠色發展。當務之急,要進一步提高綠色指標的考核權重,把保障人民健康和改善環境質量作為更具約束性的硬指標。要增加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考核權重,讓生態考核的“指揮棒”硬起來、嚴起來。要把綠色績效考核貫穿決策、規劃、執行等全過程。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就追究哪個環節的責任,體現考核的科學性和精準性,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只要我們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健全制度機制,加強目標考核,嚴格執法監管,推動綠色發展理念和實踐在我省落地生根,就一定能夠交出更加靚麗的生態答卷,讓天府之國更加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