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管好用好領導干部。中央辦公廳印發的《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是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的重要舉措,是做好新時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具有非常深遠的政治意義和制度價值。華鎣市緊扣縣鄉領導班子換屆,進一步鮮明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制定出臺了《華鎣市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進一步深化從嚴管理干部、優化干部隊伍、激發干部干事創業激情,為實現縣鄉領導班子順利換屆、推動脫貧攻堅奔小康提供堅強組織保障。
解放思想、善謀全局,推動干部隊伍建設法治化。“不謀全局者,難以謀一域”。干部能上能下是深化全面從嚴治黨、推進干部隊伍建設法治化的“關鍵一招”,需要認真落實、系統推進。一是明確法治導向。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總要求,時刻將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挺在前面,不斷完善從嚴管理干部隊伍制度體系,推動形成能上能下、擇優劣汰的選人用人法治環境。二是深入解放思想。切實轉變“上榮下辱”“下必有錯”的陳舊觀念和認識偏差,突出教育引導和思想疏導,明確談話對象、卡準時間節點開展談心談話,教育引導每名干部自覺服從組織安排,正確對待進退流轉。充分利用中心組學習、干部教育培訓等契機,靈活運用手機報、黨建網、電視臺等全媒體平臺,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促使能者上、庸者下的理念入腦入心。三是注重系統思維。持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制度、德的考核評價暫行辦法、科級非領導職務晉升等制度,健全全方位干部考核評價體系,扎實推進公務員平時考核試點,實施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注重政策的延續性、系統化。四是突出重點領域。統籌脫貧攻堅領導力量配備和換屆人事安排,將思想解放、能力素質過硬、勇于闖關奪隘的干部用起來,將不怕苦、不畏難、善開拓進取的干部派出去,將長期在基層和艱苦崗位扎實歷練、善做群眾工作、扶貧實績突出、群眾信服的干部提上來,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科學制定、精準把握,制定干部“下”的具體標準。評價標準是風向標、指揮棒,建立一套相對完善、科學合理、切合實際的評價標準和考核體系至關重要。一是全面調研摸底。以縣鄉換屆工作為契機,加強對全市領導班子的綜合分析研判,打牢“下”的基礎。大力推行從經濟主干線、鄉鎮(街道)、信訪維穩一線考察干部的措施辦法,探索領導干部履職社會化評價和常態化巡查機制,全面準確掌握班子運行和領導干部現實表現。二是科學考核評價。緊扣華鎣“三大會戰”“兩城四區”發展戰略,分層次、分類別合理確定干部崗位目標責任。從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廉潔自律、民意測評等方面細化評價指標,明確各種“下”的情形。堅持完善長中短期考察、實地考察、“非常”時期考察“三大”考察為一體的常態化機制,既重“顯績”也重“潛績”。三是突出群眾公認。擴大干部考察范圍,加強多角度、多側面、立體式考核,把綜合考察延伸到社區、鄰里和家庭,擴大群眾在考核干部中的參與程度,重視核查知情人提供的情況,做到工作實績與群眾公認相結合,促進考核公開公平公正。
敢于拔釘、敢動真格,逗硬干部“凡下必下”。 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發揮實施細則的剛性約束,必須時刻架設起從嚴治黨的“高壓線”。一是注重分類處理。根據中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具體明確了“下”的六種渠道,分別是問責追究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調整、因年齡、任期、健康、違紀違法等原因調整及免職,并具體細化了每種類別調整和免職具體情況、調整程序、調整方式,對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調整后的使用、復出問題作出規范。去年以來共調整“下”的干部21人,其中健康原因3人、到齡免職1人、違紀違法11人、任期屆滿6人。二是嚴格依法問責。嚴格執行規定程序,嚴肅工作紀律,不搞好人主義,不避重就輕、不以紀律處分規避組織調整或者以組織調整代替紀律處分,不借機打擊報復。嚴格職數管理,因不適宜擔任現職或者健康原因需要改任非領導職務的,依規嚴格執行,堅決不超職數配備。堅持治病救人和懲前毖后相結合,公平公正對待干部,注重保障干部權益,對發現不良苗頭先提醒、后督促、再處理。三是加強督促檢查。黨委(黨組)堅持把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納入選人用人“一報告兩評議”內容,對工作不力的,根據具體情況,嚴格追究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責任。
著眼長效、健全機制,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常態化。注重干部“下”“上”并舉,需要抓牢責任落實、干部教育管理、激勵保障等配套工作,通過制度牽引帶動,促進干部上下常態化。一是健全工作責任制。黨委(黨組)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充分發揮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作用,強化政治擔當、敢于堅持原則。組織人事部門不斷優化干部日常考核和分析研判工作,各責任單位嚴格執行、狠抓工作落實,相關單位做好協調配合,扎實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落地見效。二是完善教育管理機制。完善談心談話制度,多層次開展定期不定期談心談話,交流思想、點透問題,解除干部思想包袱。建立動態管理制度,跟蹤了解干部思想工作狀況,針對性開展干部提能培訓,幫助干部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加強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提醒教育工作,對不服從組織安排或者無理取鬧的嚴肅批評和處理。嚴格執行干部退休制度、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制度,加大領導干部問責力度。三是打通上下“雙通道”。始終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健全完善干部選任、考核評價、教育培訓等30余項干部人事制度,倒逼干部樹牢政治意識、堅持真抓實干、嚴守從政底線,促使調整下來的干部深刻反思反省,聚焦問題、拿出對策,不斷激發干部隊伍干事創業活力。妥善做好被調整干部的后續安排,持續引導其在專項任務、臨時崗位中發揮積極作用,并根據工作實績依規重新任用。
(中共華鎣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朱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