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東縣掘港街道余蕩村黨總支書記管建兵等13名村干部騙取國家征地補償款,中飽私囊,均受到黨紀處分,厘清賬外資金1500萬元,掘港街道對該村黨總支實施改組。今年5月,南通市通州區十總鎮新雁村8名村干部套取各類補助款全部被查處,十總鎮對該村黨總支進行了改組。(9月25日 中國紀檢監察報)
俗話說,“基礎不牢,地動山搖”,人民群眾是黨的執政之基,村級作為我國行政體系的最基層,雖然權力不大,卻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如果出現問題,必將導致基礎不穩。然而,村級抱團腐敗,“最牛主任”等現象,不僅損害群眾利益,更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影響極壞。要避免農村出現這種情況,防住村級腐敗,關鍵是要用好人。具體來說,就是要把好“三道關”。
把好“選拔預防關”。古人說,“預則立,不預則廢”,防范村級腐敗要將預防做在前面。在村級選人用人時,要將被推薦人情況摸徹底、摸準確,把不符合要求者剔除;要向群眾宣傳村級選舉的意義,避免選舉“人情票”、“錢買票”和“勢力票”;嚴格選拔規矩,嚴肅處分敢于干擾村級選拔者,將相關人員排除。如此,把好了“選拔預防關”,才能選出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愿辦事的好干部。
把好“教育管理關”。眾所周知,村干部素質普遍不高,為了讓他們更好開展工作,為群眾辦事,教育管理不可少。一方面,要對村干部進行思想和實務教育培訓,既提升其道德思想境界,使其胸懷為民之心,又提高其實務處理能力,使其具備干事之力。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村級權力運行機制,將村干部權力曬在陽光下,避免以權謀私,危害群眾利益。如此,把好了“教育管理關”,村級干部干事才更有勁,群眾才更受益。
把好“監督問責關”。王岐山多次強調,“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村級用人也是如此。對于村干部要將上級監督、村級監督、群眾監督結合起來,上級要讓領導對接各村,定期帶隊巡查,村干部要常態化監委會匯報工作,要暢通群眾舉報途徑,為群眾保密。對于出現問題的村級干部要及時批評教育,對于屢教不改、問題嚴重者要堅決更換,并問責相關責任人。如此,把好了“監督問責關”,村級用人才能少出問題,群眾利益才能受損害。
習近平曾指出,農村穩定是廣大農民切身利益。只有用好人、用對人,才能讓農村更穩定、更好發展。黨和政府要為村級用人把好“三關”,選出好干部,帶領農民致富,讓農村成為中國發展的堅實基礎。
(四川省合江縣九支鎮人民政府 華揚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