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10月,楊開慧被湖南軍閥何健逮捕,負責審問楊開慧的審訊官提出,只要楊開慧退出共產黨,并宣布同毛澤東脫離關系,就能獲得自由,楊開慧卻毅然回答:“死不足惜,唯愿潤之革命早日成功。”隨之被害。時間到了1935年,方志敏在率領隊伍突破敵人包圍時被俘,敵人想盡辦法勸降,方志敏從始至終嚴辭拒絕,并用敵人勸降的紙和筆寫下了《可愛的中國》,踐行了自己“努力到死,奮斗到死”的誓言。今天,應該怎樣理解他們當時的抉擇呢?他們為什么不先假意應成再徐圖進取呢?或許用八個字就能夠概括:光明磊落,言出必行。
黨章第三條第五項寫到:“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和一切陰謀詭計。”因此,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是共產黨員應具備的基本義務和素質,每一名黨員必須忠實履行。楊開慧、方志敏以及其他眾多被捕而寧死不降的革命者,他們只是在履行自己作為一名共產黨員和信仰共產主義的義務而已,這義務不容許打折扣,更不容許被當作與敵周旋的籌碼,哪怕付出生命也要誓死捍衛。
時間如河流之水,不斷地沖刷著人的內心,冷卻人的激情,消磨人的斗志。時間也會沖淡一些意志不堅定的黨員的黨性修養,致使他們逐漸失去底線,甚至誤入歧途。輕者,未能履行黨員義務,成為“不合格黨員”之一員。這些黨員有的得過且過,有的為官不為,有的身在黨心卻不在黨。他們在工作中表現松松垮垮,在生活中置身事外,聚在一起調侃黨的方針政策,隨波逐流在網上散布不當言論,羞于維護黨的聲譽。更有甚者口無遮攔,不僅不批駁錯誤言論,以便和中央的精神保持一致,卻竟然妄議中央,曲解黨的方針政策,發表和黨章相悖的言論誤導大眾。重者,和黨章內涵完全背道而馳,走上違紀違法的道路。從落馬貪官的“兩面人”現象可以看出,他們人前有模有樣,人后齷齪無比;臺上一套,臺下一套;說一套,做一套。陽奉陰違,道貌岸然,“貪毒”入骨之深,已無可救藥,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言,必須刮骨療毒、壯士斷腕方能割除毒瘤,純潔黨員干部隊伍。
“兩學一做”教育活動的內涵有幾何?其中之一就是要把黨性修養鐫刻在黨員的骨子里,烙印在黨員的潛意識里,激勵發揮黨員之模范帶頭作用,夯實黨員最基本的義務和素質。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行動是最好的宣言,黨員干部正派做人、磊落行事,帶頭廉潔自律、堅持原則、按章辦事。在“容錯”下敢于干事,在失誤前勇于擔當,以自身的剛正形象和行為規范輻射大眾,以人格的力量傳導信仰的力量,獲得群眾的信服和認同。因為形象就是信譽,行動重于說辭。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一個人的客觀表現不在于專門考察,而在于不甚矚目的平常之中。習近平總書記曾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強調:“平常時候看得出來,關鍵時刻站得出來,危急關頭豁得出來。”怎樣才算是“平常時候看得出來”?《墨子》有云:“政者,口言之,身必行之。”在平常的工作和生活中,黨員干部當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知促行、知行合一,因為言行一致、身體力行是黨員干部有干勁、保忠誠、促廉潔的重要條件。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指出:“許多違紀違法的一把手之所以從‘好干部’淪為‘階下囚’,有理想信念動搖、外部‘圍獵’的原因,更有日常管理監督不力的原因。”懲前毖后,治病救人,重視黨員干部日常工作表現,促使每一名黨員自覺加強黨性的鍛煉和修養,慎于言而敏于行,對每一名黨員干部起到保護作用,增強對不正之風的抵抗力和免疫力。
口言之,身必行之,每一名黨員干部當勉力而為,因為一諾重千金,失信不立。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竹市農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