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聘公務員年薪最高42萬元”。在不少基層公務員抱怨薪水不高的時候,這則新聞的出現吸引了人們關注的目光。(來源人民網)
年薪42萬,對大多數人來說,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待遇,因此當這份高薪與時常“哭窮”的公務員畫上等號時,不可避免引起了話題“火苗”,隨著“值不值”、“憑什么”等質疑的持續“升溫”,這場高薪聘任頗為尷尬地接受著公眾“唯數字”思維帶來的偏見,陷入了一場全民“圍觀”的輿論“困境”中,而在筆者看來,公眾之所以熱議,顯然是對“公務員聘任制”如何讓“年薪42萬”貼上“合理”標簽缺乏冷思考,因此,需要媒體和官方的正確解讀來引導。
近年來,聘任制公務員在一些地方改革試點,目的是為了開辟人才引進的“新渠道”,緩解干部隊伍結構不合理的“陣痛”,為城市經濟發展提供智力支撐。而反觀聘任制公務員面向的群體,“高學歷”、“高層次”、“高素養”等“門檻”的設置成為“標配”,換言之,“能攬這瓷器活兒的,必定都有金剛鉆”,就像一些網友評論,能有這些“功夫”在身的人才,在外企上班拿的或許遠不止42萬,而一些地方高薪聘任公務員計劃的“流產”或許也說明了這點。
其次,聘任制公務員不同于委任制公務員,是“合同工”,不是“鐵飯碗”,市場化的績效制考核更為嚴苛,干不好就可能被辭退,意味著必須務實出成效,這必然對委任制公務員隊伍形成一定的“鯰魚效應”,激發向上的生機和活力。而聘任制公務員給出的年薪,實際上由月薪和年度考核獎勵兩部分組成,一些地方對高層次人才也實行住房、交通等關愛補貼,種種福利加上,“年薪42萬”是這樣煉成的,而非一些網友質疑的“僅年終獎金就當普通人10年的工資”。
事實上,當前黨政隊伍中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匱乏,尤其在中小城市,已逐漸成為日益凸顯且迫切需要解決的困境,直接影響著地方經濟的健康發展。而為了解決規劃、審計、環保等人才總量嚴重不足、質量不高的問題,政府往往會付出高額的財政代價,以外包的形式或者短期合作柔性引入市場團隊的方式解決,而這顯然不能有效突破人才瓶頸制約地方可持續發展的根本問題。因此,高薪聘任長期、勤勉為政府服務的“智囊團”,不失為改革的期待。
事實上,公務員聘任制如任何一項改革一樣,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探索的過程中不斷完善制度和策略,而“年薪42萬”的熱議飽含了種種民意,在正確解讀以回應質疑的同時,也應該從中找尋科學決策的靈感,比如培養體制內高層次人才的平臺是否健全,因才適崗能否實現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聘任制公務員“下”的渠道如何合理暢通等等。最后,筆者也希望,公務員聘任制改革能在更加理性、包容的輿論環境中,更加精細成熟,切實發揮引才聚智的作用。
(作者單位:中共樂山市沙灣區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