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李世民曾說:“以銅為鑒,可以正衣冠;以人為鑒,可以明得失”。今年是換屆年,組工干部在換屆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如何以嚴明的紀律將干事創業、群眾滿意的“好干部”選拔出來,組工干部就要在換屆中照好“衣冠鏡、照妖鏡”兩面鏡子。
一是要照好“衣冠鏡”。組織部門是黨委的核心部門,是換屆工作的組織和實施部門,是干部群眾眼中的“權利”部門,組工干部作為換屆工作的“操刀手”和“裁縫”,換屆期間很有可能成為有“企圖”干部的重點公關對象,也會因為常為別人做“嫁衣”而造成自身心理產生變化。因此,組工干部要常照“衣冠鏡”,要時刻關注“身體變化”,要耐得住寂寞,盡管自己長期沒有“新衣”,也要甘于“為他人作嫁衣”,站在培養、磨練、愛護的高度來選拔任用干部,憑借五湖四海、任人唯賢的寬廣胸懷來推薦提名干部。還要以“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不準”、“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換屆工作要求和干部選拔任用條例”為鏡,常照“衣冠鏡”,公平公正對待每一位同志,不搞親親疏疏,不摻雜個人恩怨,不受私利和小團體利益的驅使,以反面典型警醒自己,以紀律鞭策自己,在換屆中,做到守的住清貧、耐得住寂寞、穩的住心神、經得起考驗的黨和群眾信任的合格組工干部。
二是要照好“照妖鏡”。換屆期間,是一些心有“企圖”的干部最活躍的時期,衡陽破壞選舉案和南充拉票賄選案給予我們深刻的教訓,組工干部既要煉就閱人能辨的“火眼金睛”內功,又要在換屆中照好“照妖鏡”,既要把那些想通過“人為途徑”,表現出成績明顯、能力突出的“造假”干部的“真面目”照出來,在選拔的過程認真按照相關程序核查是否有無違法亂紀、跑官要官行為,發現問題要堅決嚴懲,不僅不能給“新衣”穿,還要脫掉其“舊衣”。也要把那些在艱苦環境和崗位上默默無聞擅長“干事”、不善“造勢”的基層干部的成績“照出來”,敢于為干部主持公道,不讓埋頭苦干的老實人吃虧,在老實人受到不公正評價和對待時,要敢于站出來講真話、說實話,敢做“識人伯樂”,善做“選人方舟”,不讓埋頭苦干者受屈。
兩面“鏡子”,高尚與卑劣、大公與自私、偉大與渺小,天壤之別、對照鮮明。組工干部在換屆期間,要把這兩面鏡子豎在心上,往“實”處照、往“深”處照、往“小”處照,明辨是非、修身正己,自省自勵、警鐘長鳴。
眉山市委組織部 宋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