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發展的關鍵是體制機制,體制機制活力來自改革創新。《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著眼于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解放和增強人才活力,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為推動人才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當前,有的地方還存在引才不如引財、引智不如引資的觀念誤區和求穩怕亂、論資排輩、求全責備、平衡照顧等錯誤觀念,成為制約人才成長與發展的障礙。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就要樹立不拘一格選人才的理念,有“早成才、快成才”的緊迫感和危機感,對人才不能求全責備,堅持用辯證的眼光看人才,使其能夠茁壯成長。
人才發展以用為本。在一些地方,目前還存在人才“花瓶化”現象,片面強調人才的輸入量和占有量,較少評價使用效率,人才缺乏充分施展才能的舞臺和條件,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同時,領導干部“不犯錯誤不退位”、“不到年齡不離崗”等出口不暢的問題依然存在。《意見》著眼于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從管理體制、工作機制和組織領導等方面提出改革措施,促使人才由“要我成才”向“我要成才”轉變,由“自發成才”向“自主成才”轉變,為人才發展掃清體制障礙、鋪平道路。
引才的關鍵在引心,得人心者得人才。引進用好人才,需要用心用情,為人才提供資金支持、疏通成果轉化渠道、解決后顧之憂。時下,由于待遇收入差異、生活環境差異、政府投入差異,一些地方不但引不來、留不住人才,現有人才也流失嚴重,形成人才的“馬太效應”。出現這些現象既有人才選任機制的問題,也有人才成長環境的原因。《意見》通過建立人才優先發展保障機制、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引才用才機制、強化人才創新創業激勵機制、健全人才順暢流動機制等,堅持開拓創新,破除人才成長環境障礙,為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的政策法律體系和社會環境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