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些地方在探索實踐各種容錯免責機制,激發黨員干部創業激情,保護干事熱情,營造敢于擔當的良好環境,推動形成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好風尚。推進全面深化改革,既需要鼓勵創新、表揚先進,也要允許試錯、寬容失敗,最大限度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當前,改革步入深水區,水流湍急、暗礁叢生,“摸著石頭過河”不會那么順利。“摸”對了路,自然有鮮花和掌聲;“摸”錯了,社會上往往出現各種苛責和冷落,甚至要摘“官帽”。于是,一些黨員干部面對矛盾和挫折就退縮,“寧可不做,也絕不做錯”,當起了“太平官”。
“人非圣賢孰能無過”。黨員干部不是圣人,難免會在工作中出現失誤。如果一味地苛責,必定會讓他們產生畏難情緒,失去創業的信心和激情。改革不可能一帆風順、一蹴而就,在艱難的探索過程中,需要有為黨員干部保駕護航的機制,激發他們的創業積極性。容錯免責機制給黨員干部吃下“定心丸”,讓他們敢于“大膽吃螃蟹”,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改革發展的洪流之中,不斷地嘗試破解發展難題的新思路、新方法,以大無畏的精神“啃骨頭”、“涉險灘”,不斷尋求改革中的發展和突破。
當然,寬容改革創新中的失敗和犯錯,也要警惕那些以容錯免責機制為“幌子”,掩飾為官亂為的行為。要完善細化容錯免責機制的相關規定,具體界定容錯免責標準,同時完善防錯、糾錯機制,盡量使干部少出錯、少犯錯。只有嚴寬相濟,才能給黨員干部干事創業提供一個松緊適度的良好環境,激發他們的改革闖勁,讓他們心無旁騖搞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