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鄰里自理” 創新社會治理
吳 旭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夯實服務群眾的基層基礎,是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和有效途徑。近年來,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堅持以服務群眾為導向,積極探索“鄰里自理”模式,動員和組織社區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管理,推動基層工作由傳統社會管理向現代社會治理轉型,取得了明顯成效。
探索治理體系創新。群眾既是社會治理的受益者,也是參與者、推動者。崇川區著力調動居民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在社區居委會以下,以居民小組為基礎,以網格化為依托,以打通服務群眾最后500米為目標,組建基礎治理單元——鄰里,推行“鄰里自理”。按照“地域相近、樓幢相連、資源相通”原則,以3到10個樓幢、300戶左右為單位設置鄰里,構建區—街道—社區—鄰里四級組織架構。每個鄰里由居民選舉產生“鄰里和諧促進會”理事長、理事,社區為每個鄰里配備1名專職社工擔任干事,履行“服務、信息、自治”三項基本職能。這一模式將引導群眾與依靠群眾有機對接起來,大大激發了居民的參與熱情。
突出黨建引領作用。“鄰里自理”模式具有自下而上、多向互動的特點,涉及方方面面,必須充分發揮黨組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崇川區堅持把黨組織建在鄰里上,鄰里黨支部書記和支部委員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同時,根據黨員數量和樓幢分布情況,優化黨小組設置,通過構建“社區黨委——鄰里黨支部——樓幢黨小組——黨員中心戶”的組織架構,使黨組織能夠覆蓋千家萬戶,以基層黨建水平的提升促進“鄰里自理”水平的提高。
強化基層群眾自理。鄰里之間的事怎么辦、怎么做,應該由群眾自己說了算。崇川區引導每個鄰里建立居民議事會制度,最大限度地集中民智、激活民力、凝聚民心。居民議的事,不管大事小事都記錄在案,能當場解決的當場解決,不能當場解決的說明原因。為強化居民議事會制度,開展了三項民主實踐活動,即以居民會議、議事協商、民主聽證為主要形式的民主決策實踐;以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為主要目的的民主自理實踐;以鄰務公開、民主評議為主要內容的民主監督實踐,推進“鄰里自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推動服務力量下沉。著眼于服務居民、促進“鄰里自理”,崇川區推動全區服務力量下沉到鄰里。要求全區公職人員、黨員干部到居住地鄰里報到,亮身份、亮承諾,認領服務崗;分批次派駐機關干部到鄰里,輪流擔任一段時間社工,協助做好進門入戶、信息采集、代理代辦等服務事項;將城管、規劃、建設、工商、衛生等力量下移到鄰里。截至目前,鄰里自理解決各類社會問題和鄰里矛盾3400多件,基本做到了矛盾糾紛不出樓道。
完善鄰里自理機制。著眼于推動“鄰里自理”向“鄰里自覺”提升,崇川區建立了相關制度機制。建立社會化招募、培訓、遴選、服務、評價、激勵等機制,將鄰里志愿服務由行政推動轉為自主行為;構建社工培養機制,形成專業社工制度;嚴格落實鄰里工作準入制度,禁止區、街道和社區行政事務進入鄰里;強化完善保障機制,逐步提高社干、社工、輔工等人員待遇;構建社會力量整合機制,通過開展區域共建等途徑,最大限度地整合各個方面的人財物力,形成“鄰里自理”合力。
(《人民日報》12月18日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