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組織人事報》10月25日刊載
執行不留“后遺癥”
合江縣先市鎮政府 何昆云
導致政令不暢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對上級精神理解得不深不透或以偏概全,各吹各的號各唱各的調。對于上級的精神沒有進行深入細致的分析和研究,往往是一知半解,理解上也是只言片語,沒有系統認真地去疏理和研究,執行起來標準不統一,各部門之間不協調,各自為戰,使得政策法規在執行中走了樣、變了味。
扭轉政令不暢的“堰塞湖”現象,必須發揮制度的激勵和約束作用。提升執行力是一項系統工程,要在執行系統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配套機制,用激勵、監督、考核、評價制度為執行力保駕護航。執行不是“干了就完了”,還要讓執行不留“后遺癥”,就必須對政策執行進行全面、科學、規范、常態的監督考核和分析評價。針對政策措施落實中的薄弱環節,加快完善和細化配套措施,進一步嚴肅黨紀、政紀,確保政策措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