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組織人事報5月8日刊載
領導干部要躬行勞模精神
樂山市委組織部 潘福金
勞模和勞模精神是勞動群體先進性的高度濃縮,弘揚勞模精神,不僅需要所有勞動者“效仿”,更需要各級領導干部躬行。
從社會分工看,不管職位有多高,領導干部的本質是服務人民的“勤務員”,是推動社會進步的普通勞動者,主動學習和自覺傳承勞模精神,是領導干部的義務和職責。從社會角色看,領導干部在社會各領域具有示范和帶動效應,他們的作風和干勁,不僅展示了個人形象,更引領著社會風尚,帶頭踐行和弘揚勞模精神,是領導干部的擔當和使命。
領導干部躬行勞模精神,就是要樹立“勤政是勞動之本”的理念,時刻把自已當作一名勞動者,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抓政事、勤政功、務政要;要樹立“務實是勞動之基”的理念,深入基層出實策、鼓實勁、辦實事,不圖虛名,不務虛功,在急難險重任務上,要爭著上、搶著干、示范引;要樹立“創新是勞動之魂”的理念,在國際國內形勢發生深刻變化、改革發展矛盾重重交織、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面臨萬千阻力的關鍵時刻,領導干部更要靠智慧、憑創新、講技巧,牽引“中國列車”穩步前行。
領導干部不僅要躬身踐行勞模精神,還要大力傳揚勞模精神,做尊重勞動、尊重勞模的楷模。熱愛勞動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品質,尊敬勞模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弘揚勞模精神不是“五一節”的宣傳口號和“勞動節”的專用標簽,需要每個人落實到行動中,體現到平時的工作上。領導干部要主動宣傳宣講勞模事跡和勞模精神,積極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致力構建尊重勞動、快樂勞動、享受勞動的社會氛圍,在全社會形成學習勞模、爭當勞模的時代新風。同時,領導干部還要公正運用人民賦予的權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推選勞模,提升勞模選拔的公信力,讓勞模立得起、站得住;著力建立完善科學選任和準確評價勞模的辦法機制,讓勞模有干事創業的平臺、發揮專長的舞臺、盡情創造的后臺,不斷提升社會對勞模精神的認同感和向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