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官要有擔當“公罪”的勇氣
眉山市青神縣投資促進局 鄭潔
范仲淹曾說:“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無”。意思是為官之道,必須堅守底線,不起損民利己之心,做因私廢義之事,但也要有擔當精神,面對陰暗、不公能夠拍案而起,在任上積極為百姓謀福,不做尸位素餐的無為之官。
圣人已逝,但追思圣人之言,仍然感懷良多,我國正處于 “三期”(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疊加時期,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國內形勢,作為社會轉型時期的官員,如果沒有壯士斷腕的勇氣,踏石留痕的堅毅,敢為天下先的志氣勇敢擔負起時代賦予的責任,而是在碌碌無為中虛度光陰,在瞻前顧后中蹉跎歲月,在鼠目寸光中錯失機遇,耽誤的是自己的前程,損害的則是群眾的福祉、國家的利益。
遺憾的是,現實生活中這樣的官員不在少數。他們或是混跡官場多年,自以為深諳“為官之道”,拉關系、走后門是他們的晉升途徑,“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是他們的看家本事,謀取私利是他們當官真正目的;或是臨近退休,反正是晉升無望,等著安穩過渡,在單位不思進取,遇事“和稀泥”,做老好人;或是雖有滿腔熱情,但是創新意識不夠,知識儲備不足,面對紛繁蕪雜的具體事物不能高屋建瓴般的宏觀把握形勢,遇事急躁,亂點江山,更遑論做出科學決策。
“公罪”與“私罪”的區別在于有沒有私心?!短坡墒枳h》中曾說:“私曲相須。公事與奪,情無私曲,雖違法式,是為公坐?!惫沤裣嗤?,為官者如果勤于政務,無法避免會出現紕漏,但“私曲相須”,而區別就在于是否存公心,順民意。同樣是違反公共秩序,但如果是“公罪”并不能作為人格高尚與否,在任勤惰與否的標準。中國共產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民、務實、清廉是對共產黨人的基本要求,官員如果在任上不能盡職盡責,遇事推卸責任,毫無擔當,即使“私罪”“公罪”都沒有,也只能是懶官、庸官。
“公罪”不可無,但不能作為亂作為的借口。王岐山同志曾說:亂作為比不作為嚴重。如果不作為是官場頑癥,亂作為就是官場惡疾,那些打著為國為民的旗號,大興政績工程,將民脂民膏作為升官發財墊腳石的人,看似頗有魄力,實則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內里不過是滿肚子的花花腸子,滿腦子的貪邪念頭。亂作為亂的是思路,塌的是民心。
在其位謀其政,首當其沖的就是官員要有擔當意識和勇氣。明初士大夫顧炎武曾提出“保天下者,匹夫之賤,與有責焉”,封建士大夫認為即使“賤”如“匹夫”也應當擔負起國家興亡的責任,何況是居廟堂之高的當朝之士。作為新時期的官員,肩負著振興中華的偉大職責,需要更多的政治智慧和勇氣,“公罪”不可怕,可怕的是官員任由私心雜念作祟,明知可為而不為之,甚至亂為之。因此,黨員干部應堅持學習,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充實個人知識儲備,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牢記心中,始終將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這樣才能有位而有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