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做“四有”縣委書記系列時評之三
——心中有責見擔當
廣東省東莞市委組織部 容劍鋒
縣委書記級別不高,但權力不小。大到改革、發展、穩定,小到鍋碗瓢盆、芝麻綠豆,都可以和縣委書記扯上關系。習近平總書記也強調:縣委書記這個崗位很重要,官不大,責任不小、壓力不小,這個官不好當。身處發展和民生一線的縣委書記,越是“不好當”,越要恪守心中的責任,才能在“芝麻官”位置上挑起“千鈞擔”。
心中有責必先“知責”。梁啟超在《呵旁觀者文》中曾說:“人生于天地之間,各的責任。知責任者,大丈夫之始也。”認清責任,明確定位,既是更好履行職責的前提,也可以減少責任推諉。作為縣委書記,首先要知道自己的“分內”職責是什么,“不能只想當官不想干事,只想攬權不想擔責,只想出彩不想出力”,需要切實用好手中的事權、人權、財權,履行好謀發展、促民生、抓班子、帶隊伍等職責,既要強調書記的“一把手”作用,發揮好個人聰明才智,又要擺正位置,發揮團隊協作優勢,為轄區的繁榮穩定和諧履職盡責。
心中有責須敢“負責”。縣委書記作為我們黨執政治國“一線指揮部”里的“一線總指揮”,距離人民群眾最近,面對矛盾沖突最頻密,執行政令法規最直接。正是這種特殊而重要的崗位,賦予了縣委書記這一群體更大的責任,需要他們的肩膀硬起來。因此,縣委書記要有帶領人民群眾戰風險、渡難關的擔當,關鍵時刻站得出來、沖得上去,敢抓敢管、敢作敢為;面對矛盾和問題時,做到有勇有謀、有膽有識、有理有節。要有久久為功、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秉著對后任者負責、對長遠發展負責、對子孫后代負責的態度,多干基礎性、全局性、根本性的工作,不貪表面之功,不圖虛妄之名。
心中有責應能“盡責”。黨和人民把干部放在縣委書記這樣一個崗位上是信任,是重托,需要他忠于職守、盡職履責,需要他滿腔熱情、全力以赴。如果“干一年、兩年、三年還是濤聲依舊,全縣發展面貌沒有變化,每年都是重復昨天的故事”,這樣的縣委書記至少是不稱職的。心中有責的領導干部就要像焦裕祿、谷文昌、王伯祥等這些不同時期縣委書記的榜樣那樣,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埋頭苦干為地方抓發展,殫精竭慮為百姓謀福祉,才能贏得群眾愛戴,才能不辱使命。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進程中,縣一級肩負著重要的職責。作為“一把手”的縣委書記要牢記“心中有責”的要求,各負其責、勇于擔責、守土有責,真正做到知責、負責、盡責,才能無愧于時代的使命和人民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