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公信度關鍵在貫徹群眾路線
齊衛平
干部是黨執政的骨干力量。在執政實踐中,選用什么樣的人、怎樣選用人,是群眾密切關注的重大問題,從來含糊不得。選人用人如果沒有公信度,不僅影響黨群干群關系,而且影響黨的事業發展和黨的執政地位。
所謂公信度,主要是指社會公眾基于特定價值判斷對某一事物或現象的信任程度。選人用人之所以要有公信度,是因為掌握和行使權力的干部必須面向社會、服務群眾。權力的服務終端是社會、服務主體是人民,干部行使權力的過程就是與社會和群眾打交道的過程,權力交托給什么樣的人行使,理所當然要獲得社會和群眾的信任。選用的干部只有群眾信任,執政才能順利;只有群眾滿意,黨才能放心。如果選用的干部經常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不作為現象,經常有無視群眾利益的冷漠舉止,甚至是腐敗分子,這樣的選人用人就會冷了群眾的心,最終動搖黨的執政地位。因此,選人用人問題不是執政黨自身范圍的單方面事情,它的社會意義決定了執政黨必須把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作為一個重大問題來抓。
近年來,我們黨高度重視干部隊伍建設,認真探索選人用人規律,使選人用人工作走上了制度化的科學軌道。2014年1月,中共中央修訂頒布《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在原條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基本原則、程序規范和運作機制等,體現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對干部選拔任用的新要求。制度機制具有剛性約束力。我們黨制定的比較完善的選人用人制度機制,把選人用人方面違規操作的空間不斷壓縮,這是選人用人公信度得以提高的基礎。這些年來,干部隊伍中涌現出大量默默奉獻、勤勤懇懇為人民工作的好干部,就是良好的選人用人制度機制有效運作的結果。但是,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認識到當前干部隊伍中也時常出現一些腐敗分子。這些腐敗分子,有許多“出身”就不干凈,如通過找關系托人情、花錢買官、暗箱操作、潛規則等“帶病提拔”上來。正是在選人用人這一關口埋下禍患,讓思不良、德不端、行不正的人鉆進干部隊伍,才最終造成嚴重后果。
新形勢下,如何更好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關鍵是要在選人用人中貫徹群眾路線。從實踐來看,選人用人公信度與群眾路線執行力成正比。反映公信度水平的是群眾認同程度,決定群眾認同程度的是群眾路線執行狀況。
貫徹群眾路線、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就是要讓選用的干部得到群眾公認,避免少數人說了算。由少數人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等,都不符合黨的群眾路線。這種選人用人時把群眾撇在一邊的做法,根本就不會有公信度,許許多多“問題官員”的出現都與選人用人中的這些錯誤偏向有關。習近平同志反復強調選人用人中群眾公認的取向。《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將這個取向作為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必須堅持的原則之一,并規定群眾公認度不高的不得列為考察對象。這對當前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具有很強針對性。選人用人公信度當然與選人用人程序的規范性、形式的公開性有關,但更取決于過程的信任度。選人用人過程不僅要重視群眾的參與度,更要重視群眾參與的有效性,保證群眾意向的真實性。否則,即使規范的程序也會變成擺樣子,公開的形式也會成為走過場。選人用人時的民心公意,決不能被其他外在東西所遮蓋,不允許被任何因素所干擾。唯有如此,我們選用的干部才能得到群眾公認,也才能選用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作者為華東師范大學政治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