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準問題才能破解難題——五論推進依法治省
四川日報評論員
推進依法治省,必須樹立問題意識,堅持問題導向。只有找準問題,聚焦問題,有的放矢,對癥施治,才能在解決問題中推動依法治省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我省作為西部內陸省份,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發達,要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科學發展、加快發展的任務十分艱巨,同時還面臨著改革、轉型過程中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必須通過依法治省,規范行為,化解矛盾,破解難題,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
要充分聽取民意,實施開門立法。立法是法制建設的重要內容。要堅持民主立法、開門立法,公開向群眾征求立法項目,擴大人民群眾對立法工作的有序參與,把立法的過程作為傾聽民聲、了解民意、凝聚民心、匯集民智的過程。同時,建立健全立法聽證、專家咨詢論證、公布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以及公開征求意見、聽取和采納意見情況說明等制度。只有這樣制定的法律法規,才能真正體現民意,反映群眾訴求,解決人民群眾關切的問題。
要不斷提高全社會法治意識和公民法律素養。全民守法、依法辦事,是依法治省的基礎。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法律,接受群眾監督,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行政執法和司法人員要強化法治意識,嚴格依法依規辦事,不能有任何超越法律、規避法律的僥幸心理,更不能用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廣大群眾要自覺增強法治觀念,尊重他人的自由和權利,切實維護法律的權威。
要建立健全社會矛盾法治化解決機制。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健全依法維護群眾權益機制。以保障人民群眾政治、經濟、文化權益為主要內容,建立覆蓋城鄉的群眾權益保障體系。建立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把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
總之,要從干部群眾最關心最關注的問題入手,抓住關鍵環節,以法治方式維護群眾利益,以法律手段處理社會矛盾,才能使依法治省工作不斷向前推,才能有力破解改革發展中的各種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