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裸官”說不
——貫徹落實《干部任用條例》系列評論之四
中國組織人事報評論員
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明確規定,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干部不得列為考察對象。新規甫出便引起社會熱議,廣大干部群眾拍手稱好。向“裸官”說不,“裸官”不得列為考察對象,體現出我們黨從嚴治黨、從嚴治吏的堅定決心和態度,是嚴把選人用人關、純潔干部隊伍的有力之舉。
“老婆定居國外了,兒女出國留學了,財產基本轉移了”,社會上流傳的段子形象勾勒出一些“裸官”的生存狀況。在經濟全球化、對外開放不斷擴大的背景下,官員親屬出國、兒女留學本無可厚非,但有的干部處心積慮、費盡周折安排配偶、子女移居國外,獨自在國內當官,不得不讓人懷疑其“別有用心”。近些年查處的許多腐敗案件表明,不少貪腐官員和“裸官”“身份重疊”,有在大權獨攬時將妻兒移民國外的,有借出國考察之機滯留國外不歸的,有在被調查前出逃境外與妻兒相聚的……一批貪腐外逃“裸官”,不僅給國家資產帶來巨大損失,而且嚴重敗壞黨的形象,敗壞黨風和社會風氣,引起干部和群眾的強烈不滿和憤慨。
斯土斯民情所系,寸肝寸膽當忠誠。“裸官”的背后,往往反映出的是理想信念的動搖和缺失。有的信奉西方的價值觀和社會制度,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前途命運喪失信心,把配偶子女移民國外,財產轉移國外,給自己留后路。堅定的理想信念,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標準,是選拔任用干部首要的基本條件。“和人民群眾一塊過、一塊干”,是理想信念堅定的具體體現。如果對這片土地不熱愛,何談為黨分憂、為國盡責、為民奉獻?把權力交給理想信念不堅定,甚至想著一有風吹草動就“跳船”的人手上,怎能讓黨和人民放心?
各級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干部任用條例》,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從嚴管理干部要求,堅持落實好這項規定。要通過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等措施,及時準確掌握干部的有關信息和情況。要嚴格把好考察、討論、決定等關口,堅決防止出現違規現象,確保規定執行到位、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