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干部任用條例》專題】
健全用人機制 樹好用人導向
洪浩
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強調,要建立科學規范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簡便易行、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把握好這一要求,必須在選人用人上,進一步把著力點聚焦到健全機制、樹好導向上來。
導向問題,事關重大。事業興衰,唯在用人;用人之要,重在導向。用人導向是一面旗幟,用什么樣的標準選人,選什么樣的人,關乎民心向背,影響社會風氣,關系事業成敗。古人所謂“用不才之士,才臣不來;賞無功之人,功臣不勸。”用人導向作為一種核心導向,其實際功能作用已經從教育引導干部輻射到引領全社會,因而具有普遍性意義,這就需要把用人導向問題擺到空前的高度來認識和對待。從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到“20字”好干部的具體要求,用人標準的與時俱進,在讓用人導向更加鮮明和實在起來的同時,也對全社會對用人導向的關注和期盼作出了積極回應。
樹好導向,健全機制是關鍵。健全選人用人科學機制,既是一個老課題,又是一個新命題。領會其中的新意,就要突破這些年來對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簡單化、機械化理解,在全面、辯證、準確上下功夫。特別是不能脫離國情、黨情,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視而不見。發揮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是健全選人用人機制的主旋律,要切實防止和糾正妨礙黨組織作用正確發揮的偏向,始終圍繞強化黨委(黨組)、分管領導和組織部門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的權重和干部考察識別的責任來進行,著力解決好唯分、唯票、唯GDP、唯年齡等問題。要把區分實施選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選拔方式作為重要突破口,打破多年來干部工作面對的現實糾結和瓶頸制約,充分釋放體制機制改革的活力,走出一條公平與效率兼顧的選人用人新路子來。
健全選人用人機制,還要在繁與簡的對立統一上做好文章。要充分把握人的評價的綜合性、復雜性,在借用數學測量和工程管理方法提高選人用人精準度的探索中,拋開量化、精細化、程序化過程中繁瑣而見物不見人的一面,把簡便易行、務實管用作為新的目標追求,使選人用人機制建設在依靠“人”選人和依靠制度選人方面取得高度統一,努力實現用人科學、民主與藝術的完美結合。
導向來自于實踐,實踐是最生動的導向。用人導向不但是抽象的,更是具體的。樹好用人導向,不僅僅在于要求什么提倡什么,更在于用什么樣的人、不用什么樣的人。發生在身邊、感知在內心的具體實例,哪怕只是個案,也是一種風向標,往往具有意想不到的引領和牽動能量。健全選人用人科學機制,就要把能否釋放正能量作為衡量標準,注重堵住制度上的疏漏,做到選賢任能、用當其時,知人善任、人盡其才,真正把好干部及時發現出來、合理使用起來,用遏制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效成果不斷提高實踐說服力。
樹好導向,離不開上上下下的共同努力。樹導向與建機制相輔相成、緊密聯系,是用人權力與責任的統一體。要始終把健全機制放在樹好導向這個目標下來思考和謀劃,使機制建設的著眼點和立足點更高更遠。在健全機制、樹好導向的流水線上,各級用人主體都承擔著其中不可忽略的一道工序,都有一份責任和義務,只能做加法,不能做減法。只有建立在嚴密有序的能量和責任層層自覺疊加上,選人用人的導向效應才能得到持久穩定地發揮,才能真正在廣大干部內心深處樹起這根標桿,并對全社會形成更大的示范帶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