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錦江區出臺《關于激勵全區干部實心干事擔當作為的十條措施》,從用人導向、考核評價、激勵保護等方面提出10條措施,著力提振全區干部干事創業精氣神。
突出重實干重實績,鮮明選人用人導向。堅持在招商引資、項目促建、產業升級、城市更新、信訪維穩、城市管理、疫情防控、對口支援等一線,大力選拔政治過硬、業績突出、群眾公認、清正廉潔的干部,表現突出的可“火線提拔”。用好職級晉升政策,對連續2年年度考核為優秀、獲得區委區政府以上表彰、在急難險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干部,優先晉升職級,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縮短晉升年限,單位無職數空缺的根據有關規定使用統籌職數。
突出考人考事結合,精準差異考核評價。推行分類考核、逆向考核、捆綁考核,能量化的考核指標數據,不能量化的考核排名。堅持“紅白牌”制度,對考核排名前三的紅榜通報表揚,對考核排名后三的白榜通報批評。實施急難險重工作“揭榜掛帥”制,開展專項考核,給予專項獎勵。對在實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等重點工作中涌現的先進集體給予目標考核加分,先進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并作為動議提名人選的重要來源。對年度目標績效考評為一、二等次先進的單位,領導干部評優比例提高到30%,公務員優秀指標分別追加2名、1名。
突出激勵保護并重,消除干部后顧之憂。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對履職擔當,特別是改革創新方面的無心之失實行“一事一核”,經認定符合容錯的,免于或從輕減輕處理。對處分影響期滿、表現好的干部,在年度考核、評先獎優、選拔任用、晉升職級時不作負面評價,一視同仁對待。對信訪舉報明顯不符合事實、內容線索不具體、可查性不強的,不進行函詢;對信訪舉報失實的,公開為干部澄清正名,堅決依紀依法查處誣告陷害行為,旗幟鮮明為敢擔當的干部撐腰鼓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