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縣鄉換屆紀律及有關要求明白卡
“十嚴禁”
一是嚴禁結黨營私。對拉幫結派、上下勾聯、搞團團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劃線、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的,一律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二是嚴禁拉票賄選。對通過宴請、安排消費活動,快遞郵寄、電子紅包、網上轉賬等方式贈送禮品禮金,以及打電話、發信息、當面拜訪、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串聯、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一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務處分,賄選的依法處理。
三是嚴禁買官賣官。對以謀取職務、提高職級待遇等為目的賄賂他人的,通過幫助他人謀取職務、提高職級待遇索取、收受賄賂的,一律先停職或者免職,并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四是嚴禁跑官要官。對采取拉關系或者要挾等手段謀取職務、提高職級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進一步使用,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
五是嚴禁個人說了算。對以個人決定代替黨組織集體研究決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調整人選的,一律取消相關任用決定,并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
六是嚴禁說情打招呼。對為他人推薦提名、提拔調整疏通關系的,違規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和單位干部選拔任用的,一律作為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重大事項的情形記錄在案,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
七是嚴禁違規用人。對借換屆之機突擊提拔調整干部、超職數配備干部、違反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無效,并對相關人員依規依紀進行處理。
八是嚴禁跑風漏氣。對泄露、擴散換屆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是嚴禁弄虛作假。對篡改、偽造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在換屆考察工作中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的,一律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
十是嚴禁干擾換屆。對境內外敵對勢力攪擾破壞換屆的,嚴加防范、堅決打擊;對黑惡勢力、家族勢力、宗教勢力干擾影響換屆選舉的,違規接受境外機構、組織、個人提供資助或者培訓的,以威脅、欺騙、利誘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選舉權的,造謠誹謗、誣告陷害或者打擊報復他人的,一律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必須”
一是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以高度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要求貫徹到換屆工作全過程、各方面。
二是必須樹牢大局意識。正確對待個人的進退留轉,正確處理個人和組織的關系,經受住名、權、位的考驗,自覺接受和服從組織安排。
三是必須嚴格遵規守紀。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嚴格遵守“十嚴禁”換屆紀律,做到令行禁止。
四是必須強化責任擔當。各責任主體特別是黨委書記,要嚴格落實抓換屆風氣的重要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
“五好目標”
繪出好藍圖、選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樹立好導向、形成好氣象。
“五個責任主體”
各級黨委:履行主體責任;
黨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
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責任;
組織部門:履行直接責任;
人大常委會黨組、政府黨組、政協黨組以及宣傳、統戰、政法、網信等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六個堅持”
一是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發揮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確保換屆工作正確方向。
二是堅持發揚民主,貫徹民主集中制,尊重和保障民主權利,擴大和完善有序有效政治參與。
三是堅持依法按章辦事,自覺維護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政協章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四是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落實好干部標準,以正確用人導向引領干事創業導向。
五是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嚴明紀律規矩,推動形成良好政治生態。
六是堅持從實際出發,充分體現地域、層級和班子差異性,加強分類指導,保證換屆工作健康平穩進行。
“六個導向”
政德、為民、擔當、實干、廉潔、公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