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區學習貫徹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區委組織部組織組工干部學習新《條例》
2014年1月15日,中央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實施后,西區迅速行動,把抓好新《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及時安排部署,下發學習討論通知,在全區掀起學習宣傳落實新《條例》的熱潮,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是新舊對照深入學。針對組織人事部門和重要職能部門,區委要求逐章逐條、逐字逐句認真研讀新《條例》,深入分析《條例》修訂前后的變化及新增內容,重點把握七項原則、六個基本條件、七個基本資格,掌握好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重要環節。同時,要求組工干部對照新《條例》,對已經出臺的有關政策文件進行梳理、檢查,認真檢查干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不足,研究制定具體有效的措施,進一步規范全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真正把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推選出來,為西區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干部隊伍。
二是明確要求全員學。為了進一步加大新《條例》宣傳學習力度,擴大新《條例》學習覆蓋面,在抓好組織人事部門和重要職能部門學習貫徹的同時,要求全區各級各部門干部職工認真學習討論,并將學習情況及時報送區委組織部,確保《條例》學習貫徹落實不走形式,真正做到各級干部熟悉、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眾了解,不斷提高對新《條例》的認知度,為推動西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進程奠定基礎。
三是統籌兼顧促落實。牢固樹立全區工作一盤棋的思想,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切實增強學習貫徹新《條例》精神的合力。全區各級各部門結合本部門工作開展助推新《條例》的學習貫徹,以新《條例》的貫徹落實帶動本部門各項工作的縱深推進,重點將新《條例》學習貫徹與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緊密結合起來,統籌兼顧,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確保學習貫徹《條例》與推進各項工作的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