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縣抓干部作風建設促正風肅紀行動見實效
近日,普格縣委組織部三項措施集中整治干部不在崗不履職、工作執行不力、遵守紀律失范、“軟、懶、散、慢、差、粗”等問題,正風肅紀初見成效。
抓建章立制,嚴格逗硬執行。堅持把制度建設作為促干部作風轉變的重要抓手,進一步制定完善《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普格縣正風肅紀問責規定(試行)》等制度,嚴格執行單位主要負責人《月考年評制度》,不斷強化黨員干部責任意識、穩定意識、服務意識和發展意識,規范干部行為作風,優化服務質量,提高工作效率,力爭在短時間內實現干部工作作風明顯改進,機關效能和公共服務質量明顯提高,發展環境明顯優化,人民群眾對干部的滿意度有較大提升。
抓整治查處,嚴格問責問效。會同縣紀委、縣人社局、縣監察局、縣目督辦等部門加大對干部的突擊檢查、隨機暗訪和處理力度,重點查處干部職工遲到早退、參與賭博、在工作時間外出吃早餐、上班時間上網玩游戲、鄉鎮干部走讀等現象。共開展明察暗訪50多次,查訪行政事業單位98個,賓館、飯店、茶樓、KTV等場所30余處,通報單位6個,干部13名,組織談話7人,電視曝光違紀行為17起。有力地整治了干部工作作風不實、自律意識不強、服務意識淡薄、紀律松弛懶散等突出問題,切實發揮了懲戒警示作用,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抓自查自糾,嚴格整肅風紀。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求,進一步查找分析我縣干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逐一“體檢”,逐一“診治”。針對反映出的問題,制定了相應的處理辦法,將追責范圍擴大到責任人所在單位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嚴于律己的同時,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并將干部違紀違規問題與所在單位全體干部職工利益進行掛鉤,在干部職工之間形成了相互監督、共同遵守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