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專項考察暫行辦法》出臺
專項考察防止“帶病提拔”
如何把好選人用人關,從源頭上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近日,我省出臺《四川省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專項考察暫行辦法》。有關專家指出,專項考察直接從干部存在的問題入手,針對性強,將干部考察涉及的范圍從工作圈拓展到社交圈、生活圈,進一步把干部存在的問題查深查透,有利于從源頭上遏制干部選任中的“帶病提拔”。
據有關部門對一些選人用人失誤案例的研究,干部“帶病提拔”的很多問題出現在考察環節。為此,省委組織部對如何進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質量進行了深入研究,確定了以“專項考察”作為干部考察工作的補充和延伸,即對在考察過程中反映問題突出、線索具體的,明確要實行“項目考察制”,要求必須集中考察力量,積極拓展考察渠道,突出查清干部存在的問題,在干部問題沒有查清之前,絕不作出提拔使用的決定。
根據《專項考察辦法》的規定,考察過程中如發現考察對象有需要進行專項考察的事項,則由干部考察組向組織人事部門報告,并由組織部門決定進行專項考察。組建的專項考察組應獨立于原有的干部考察組,以避免調查過程中出現不必要的“干擾”。經調查認定被考察人確實存在有影響任用的問題的,不再作為擬任人選。據介紹,《專項考察辦法》主要適用于對提拔擔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干部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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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成萍案件”回放
2003年6月9日晚,任達縣法院副院長職務僅17天的袁成萍在成都嫖娼被擋獲。一個星期后,袁成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被刑事拘留。袁案發生后,身負用人失察之責的達縣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冉隆成被免職;相關責任人達縣縣委書記、達縣法院院長等也受到處分。省委組織部舉一反三,在全省開展組織系統作風大整頓,著力糾正組織人事工作尤其是在干部任用上存在的不正之風。
(《四川日報》200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