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五文件加速干部人事改革 集中清理官商兩棲
今年3月初以來,南京市各級黨政部門對在企業兼職的28名黨政領導干部也進行了清理。其中,有7人被免去黨政領導職務,21人被免去企業領導職務。南京市紀委和市委組織部將對清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據南京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處的工作人員透露,南京黨政干部兼職清理工作已經完成,但南京市有關官員仍然十分緊張,“因為中組部月底或者下月初要來檢察,然后公布全國清查結果”。
這一切都源于中紀委、中組部
南京清理“官員老板”
在采訪南京這次集中清理情況時,不少人都提到原江蘇省交通廳廳長章俊元和南京市卷煙廠廠長張巖磊。
2000年年中,江蘇省交通控股政企分離,同年8月,章以交通廳副廳長的身份兼任江蘇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此外,章還是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該公司是江蘇省交通基建行業中唯一的上市公司。
2001年1月,章升任江蘇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兼廳長;同年3月,章兼任另一從交通廳剝離的企業——江蘇交通產業集團的董事長。
“一個幾乎控制了江蘇交通黨、政、財三權的絕對一把手,今年2月東窗事發。”江蘇省直機關的一個處長始終都不明白,為什么一個高級公務員在政府任職的同時還可以是自己部門下屬公司的董事長,享受年薪制。“章的年薪是30萬元,還不包括股份。”
南京市卷煙廠廠長張巖磊是另一位“官員”老板。1995年8月,43歲的張從徐州煙草廠副廠長調任南京市卷煙廠廠長,同年12月兼任南京煙草專賣局局長、書記。當時是卷煙廠和專賣局合一。
張上任后,南京卷煙廠的年利稅從1995年的1.79億元上升到1996年的4.19億元,2003年完成利稅32.5億元,成為全國煙草利稅10強。
后來進行改革,卷煙廠和專賣局分離,而考慮到張原來的局長位置相當于副廳級,1999年開始,張又兼任市經委副主任。
除了南京卷煙廠外,南京紡織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南京輕工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南京機電產業集團等六家企業的企業負責人在這次清理中被免去政府部門中的職務。
據江蘇省委組織部綜合一處的干部介紹,這次清理“主要是縣處級以上的”黨政領導兼職,鄉鎮干部不在此清理之列,并且“清理不針對個人,是全面清理”。南京市里的領導目標大,所以要首先清理,也比較容易清理。“但縣里就難了”,兼職的情況更多,清理起來涉及的利益面廣。
全國清理仍未完成
統計顯示,北京市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兼任企業領導職務的有399人,企業負責人兼任黨政機關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有15人。
北京市委組織部一位人士介紹,北京的清理工作有市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辦公室負責,預計到6月底清理完成。
記者了解到,這次清理主要集中在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北京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等帶有濃厚政府背景的公司以及高新區、開發園區里面兼職的黨政干部。
記者獲得的北京市紀委一份調研報告,從國企改革滯后的視角分析了官商的內在聯系:從某種意義上講,國有企業目前還是一種“公共財產”的使用和管理機構,國有企業的領導干部仍是準政府官員,而且是距錢和物最近的官員。
據一位長期在組織部門工作的處長向記者概括,企業在政府部門的兼職主要集中在個別的利稅大戶,還有一些在機構改革中被精簡下來機構負責人,這些人一方面在擔任原來機構下屬公司職務的同時,一般在行政上還是會被給予適當安排的。而領導干部在企業的兼職,集中在政府因經營城市需要而組建的一些投資公司,主要集中部門有財政、城建、交通、計委。
目前,山東、湖北、四川、內蒙古等地清理工作也正在進行。
但集中清理實屬不易。中紀委、中組部的通知中規定4月底完成清理工作,但時至今日,各地清理仍未完成。
“先清理再說,我們目前一些具體的工作還在準備中,看中央的要求了。”南京市組織部干部監督處的人士告訴記者,目前這些離開企業的干部都沒有進行離任審計。“至于他們離開會不會對企業正常經營造成影響,這些需要具體分析,我們也正在掌握這方面的材料。”
而南京市直機關的一位人士告訴記者,“他們這些人只是先免掉,還沒有人接替他們,短時間內還是這些人主持企業工作,至于時間的長短,最終由市里決定,畢竟這些企業老總任命權在市里。”
地方利益觸動兼職?
對于黨政干部企業兼職利與弊目前仍存在爭議。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
一位曾經在企業擔任常務副總的政府官員表示,蘇北很多企業,一般都請地方干部來擔任管理層,其中某知名品牌核心層一半以上是政府官員。與官員兼職相關的是,縣域內同一行業沒有第二家企業能生存下來,都在競爭中“垮了”,一位躲在大企業樹陰下的企業主淡淡地說。
南京市委黨校學者認為:“權力是能夠為企業發展帶來很多利益,擔任一個政府職務是有利于個別企業的發展的,但權力是用來為公眾服務不是為一部分人謀私利的。”
中國人民大學
毛壽龍認為政企分開喊了多年,仍未徹底解決。根子在沒有立法。雖然現在有公務員管理條例,規定了公務員不得在企業兼職,但是條例的效力畢竟比較弱化。公務員法正在起草中,如該部法規能明確禁止公務員在企業兼職,并有相應嚴格的懲治措施,就可望解決問題。
五大文件力推人事制度改革
“政由正出,財自才來。”此次集中清理也許只是中央進一步強調“治政”與“選材”行動的一部分,而如何使材盡其用則需要全方位的規范和考量。
在去年底《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推出后,中央紀委、中組部又聯合出臺《關于對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進行清理的通知》。
而據記者了解,4月初,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五個相關法規文件:《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黨政領導干部辭職暫行規定》、《地方黨委全委會對下一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表決辦法》和《黨政領導干部辭職從事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意見》。
河南省組織部門一位人士分析說,這一系列的法規文件非常全面,涉及到干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獎懲激勵和下海經商、在企業兼職等多方面的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體現了很強的制度性和戰略性。
印發這五個文件的通知明確指出,這次印發五個法規文件,是積極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實際步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有利于進一步拓寬選人視野,引進競爭機制,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促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有利于加強干部的監督管理,規范黨政領導人才的正常流動,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有利于擴大黨員和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在中國,干部人事制度是很關鍵的制度。在十六大前,這項制度改革已在一些單項上取得較大進展,如十一屆三中全會后中央廢除了干部領導職務終身制,十三大以后建立了公務員制度,實行了干部分類管理,十四大以后此項改革在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全面展開,并在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等多項議程上取得進展。這次一系列文件的出臺可以說是十六大后切實推進這一改革的重大舉措。”社科院社會學所一位研究員分析。
“比如說《黨政領導干部辭職從事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意見》規定了,領導干部辭去公職必須履行辭職程序,其中‘對需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干部要委托審計機關對其進行經濟責任審計’。但不知道現在這次集中清理,領導干部辭去經營性職位需不需要審計呢?”一省組織部門人士這樣問。
《21世紀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