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凌忠友 記者 羅向明)記者12月12日從成都龍泉驛區獲悉,經過梳理近年來城鄉扶貧、征地拆遷、集體“三資”、公服資金等情況,今年該區確定大面街道洪柳社區、洪安鎮紅光村、柏合鎮拆遷辦、洛帶鎮社會事務辦共4個基層單位,作為開展多元化組合式“微權力”治理試點單位,建立起“微權力”清單,厘清基層權力邊界,規范基層施權流程,定責明權防控風險。
“微權力”清單有多細?記者在柏合鎮制定的“征地拆(搬)遷‘微權力’治理實施方案”看到,該方案對征地拆遷相關權力按照財務權、事務權、用人權、決策權、工程權等五類標準進行集中清理整理,并建立權力總清單。在總清單下,對照紀律、制度和工作中易出現問題或風險較大的崗位、點位,明確了工作流程和細節要求,力求精細、不留空白。總共厘清了二十五項權力事項,包含拆遷、資金管理、人員安置三大板塊,并對每一項權力明確了施權單位、權力事項、授權依據、施權要求等。
“實施‘微權力’治理解決了防控什么,誰來防控,怎樣防控的問題,對基層依法依紀行政起到非常好的促進效果。”柏合鎮相關負責人介紹,該鎮試點一年來,制定了完整的“微權力”治理制度,并嚴格按照制度運行,確保了征地拆遷資金使用更加規范安全、干部隊伍更加注重干干凈凈、源頭制度防腐更加嚴格有效執行,為項目落地提供了更加高效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