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四川遂寧市按照《干部教育培訓學員綜合考核評價辦法》,從嚴管理參訓學員,大力提升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辦法》將黨性修養、學習態度、培訓表現、知識掌握和能力提升情況細化為16個考核指標,作為正向考核內容,并將出勤紀律、作風要求、遵紀守法情況等內容細化成考核指標,進行反向扣分。由跟班考察員根據學員表現進行評分。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或違紀違法的,一票否決。
學員表現直接與自身評先評優和派出單位黨建工作目標考核掛鉤。得分靠后的,年內不能評先評優,視情形進行提醒或誡勉談話,并按規定“補課”。去年9月,市委黨校秋季主體班中違反出勤紀律的5名學員在全市通報批評,市委組織部扣減派出單位年度黨建工作目標考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