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委組織部印發《甘孜州機關事業單位中層干部輪崗試行辦法》,推進了機關事業單位中層干部輪崗工作有序開展。
“三個分類”明確輪崗范圍。辦法結合有關回避規定和培養干部的需要,將輪崗范圍分為“必須輪崗”“有計劃輪崗”“可不輪崗或暫不輪崗”三類情形。七類人員必須輪崗:與主要領導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的;與分管領導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的;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且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職務的;在執紀執法、組織人事、財務審計、項目審批、資金管理、工程建設等同一崗位任職滿5年的;在內設機構同一崗位任職滿10年的;不適應現崗位職責要求,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差、推進不力或群眾意見較大的;其他必須輪崗的。四類人員有計劃輪崗:在內設執紀執法、組織人事、財務審計、項目審批、資金管理、工程建設之外的同一崗位任職滿5年不到10年的;需要重點培養的后備干部和遞進培養對象;需要增加工作經歷和提高能力素質的;其他需要輪崗的。四類人員可不輪崗或暫不輪崗:距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者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或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崗位任職的。
“兩種方式”規范輪崗開展。一種情形必須外部輪崗:與主要領導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的。五種情形實行內部輪崗:在執紀執法、組織人事、財務審計、項目審批、資金管理、工程建設等同一崗位任職滿5年的;在內設機構同一崗位任職滿10年的;不適應現崗位職責要求,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差、推進不力或群眾意見較大的;在內設執紀執法、組織人事、財務審計、項目審批、資金管理、工程建設之外的同一崗位任職滿5年不到10年的;需要重點培養的后備干部和遞進培養對象。三種情形既可外部輪崗也可內部輪崗:與分管領導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的;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且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職務的;需要增加工作經歷和提高能力素質的。《辦法》同時對輪崗的具體辦理方式進行了明確:對內部輪崗的由機關事業單位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根據本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組織實施;外部輪崗的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統籌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