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區把好“三關”規范領導干部離任交接
仁和區近日出臺了《仁和區科級黨政領導干部離任工作交接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重點把好內容、程序、責任這“三關”,進一步規范離任交接工作,明確離任領導和接任領導在交接工作時的方式、責任、時限,確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亂、工作不斷。
一是把好內容關,變“單一交接”為“全面交接”。改變以往交接工作只涉及經濟責任事項,缺乏對項目決策、重大歷史遺留問題、信訪維穩問題等方面的全面交接的現狀。新出臺的《辦法》從經濟責任事項、重要工作事項、個人保管使用的公物、重大信訪問題等方面,作出了全面交接的規定,使領導干部交得清楚、接得明白,確保了工作的有效銜接。
二是把好程序關,變“無序交接”為“有序交接”。以往,部分領導在進行交接工作時,存在著口頭交接、便條交接,甚至前任和繼任者見面握手后就一走了之的現象,交接形式混亂無序,不利于工作的銜接和開展。新《辦法》實行“清單交接”,離任領導干部要詳細填寫《離任工作交接書》,并附好相關明細,嚴格交接程序、明確交接內容。
三是把好責任關,變“模糊交接”為“責任交接”。由于缺乏明確的交接時限和責任劃分,個別單位在交接時出現了交接拖沓,甚至是“新官不理舊賬”的現象。新《辦法》規定交接手續應在宣布任免職決定后五個工作日內完成,通過“零點交接”的方式,明確交接事項責任人的劃分,同時強調離任干部不僅承擔對移交事項及有關資料真實性、完整性的責任,還擔負著協助繼任者處理遺留問題的義務。通過細化交接具體事項,限定交接時限,明確雙方責任,達到了“權責分明”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