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興縣落實群眾“三權”加強干部監督
寶興縣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落實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健全多層次、全方位的監督體系,為選賢任能提供重要保障。
落實干部政策的知情權,讓群眾精于監督。加大宣傳,拓寬渠道,積極運用信息、網絡、廣播和會議等各種宣傳媒介,廣泛宣傳黨的干部政策、工作程序,讓群眾熟知干部政策,揭開干部工作“神秘面紗”,使群眾監督有處著力,有的放矢,也能最大程度避免群眾對干部工作的猜疑。
落實干部考察的參與權,讓群眾便于監督。嚴格按照《干部任用條例》的規定,在民主推薦時,精心準備,將推薦職位、推薦程序、資格條件等事項向到會群眾詳細介紹,由群眾推選出心目中合適人選。在組織考察時,將鄉鎮干部的考察延伸到村“兩委”和站所負責人,部門干部的考察延伸到“兩代表一委員”等層面,同時將考察時間、考察組成員、受理舉報電話等情況向社會公布,增加干部選任工作群眾參與度。
落實干部作風的監督權,讓群眾勤于監督。對擬提拔任用干部采用多種方式進行任前公示,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建立健全信訪舉報、電話舉報、網絡舉報“三位一體”的舉報體系。同時,組建有群眾代表參加的干部工作監督員隊伍,將干部作風監督從單位向社會延伸,從工作向生活延伸,將“八小時”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等都納入監督范圍,實現全覆蓋。并且對群眾反映的干部作風問題,進行認真核實,并通過適當方式向群眾反饋,激發群眾監督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