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東區堅持黨建引領,聚焦組織建設、制度創新、基礎保障、能力提升,通過“四抓四強”不斷提升城市基層治理現代化水平,大力推進城市基層治理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
抓組織強核心。推行“支部建在小區、組織覆蓋樓棟、黨員聯系家庭”工作模式,實現城市社區組織全覆蓋。建立街道“大工委”、社區“大黨委”,賦予街道社區黨組織對轄區重大事務的建議權、協調權、反饋權和參與權,以及對駐區單位和在職黨員的評價權。推進全省街道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建立改革試點“1+8”制度框架,通過對街道明責、賦權、增能、減負,剝離街道招商引資職能,讓街道黨工委聚焦抓黨建、抓治理、抓服務的主責主業。
抓機制強引領。成立區委城鄉社區基層治理委員會,完善責任機制,探索構建城鄉基層治理“2+3”制度體系,將抓城市基層治理納入班子、書記、班子成員抓黨建工作責任“三張清單”,納入班子目標考核和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內容。
抓保障強根基。強化社區專職工作者選育用管,通過規范管理、暢通渠道、強化激勵,建強社區工作者隊伍。推行“基本報酬+績效報酬+榮譽獎勵”制度,使社區工作者人均基本報酬較以往提高約1159元/年,人均績效考核獎勵達到7500元/年。區財政每年投入2500萬元用于社區建設和治理服務,每百戶常住居民配套的社區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專項資金達到2萬元以上。按照“雙400”建設目標要求,累計投入資金1000余萬元,改擴建社區辦公用房60個,新建社區黨群服務中心4個,爭取大企業共駐共建用房2萬余平方米。
抓弱項強治理。引導駐區機關、企事業單位、民營企業等多元主體參與共治,成立東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積極吸引182個各類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推行黨組織引領下的小區治理“四會”模式,讓居民自己人解決自己事,做到“小事不出小區、難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街道”。建成“一門式”公共服務平臺85個、便民服務網點2000多個,將129項民生事務納入受理服務范圍,積極推行“三延”服務模式,形成“逢四說事”“34866工作法”“相約星期四”等一批叫得響、立得住、可推廣的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