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提升黨建工作的質量,調動黨務工作者的積極性,增強黨務工作者的責任感和榮譽感。近日,德陽市委印發《德陽市“兩新”組織黨務工作者“紅色津貼”制度暫行辦法》,用制度強化了抓好兩新黨建工作的正向激勵。
該《辦法》分為總則、對象條件、津貼標準、經費保障、資格審核及撥付、附則六大部分,共十六條。
一是明確了“紅色津貼”發放對象。即任職時間滿一年,所在“兩新”黨組織被評定為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的單建黨組織在任的書記;
二是明確了“紅色津貼”發放標準。按照激勵為主、獎勵為輔的原則,根據“兩新”黨組織不同星級和類型,將“紅色津貼”分為“三類九級”。即:三星級“兩新”黨支部書記2000元/年、黨總支書記2500元/年、黨委書記3000元/年,四星級“兩新”黨支部書記3000元/年、黨總支書記3500元/年、黨委書記4000元/年,五星級“兩新”黨支部書記4000元/年、黨總支書記4500元/年、黨委書記5000元/年。
三是明確了“紅色津貼”保障機制。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依據“兩新”黨組織隸屬關系,市、縣兩級財政每年將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安排,專項用于“兩新”組織黨務工作者“紅色津貼”發放。
四是明確了“紅色津貼”審核權限。對象資格審核采取分級負責方式,按“兩新”黨組織隸屬關系,與“兩新”黨組織評星定級工作同步推進、同步確定,原則上津貼應在審核結果公開公布1個月內發放到位。
同時,《辦法》還鼓勵各地各單位、全市“兩新”組織結合實際,對“兩新”組織黨務工作者、黨員進行紅色激勵,擴大“紅色津貼”覆蓋面和影響力,提升黨建引領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