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擰緊黨建工作責任制“發條”,強化黨建目標考核結果運用,貢井區自2016年開始推行黨建目標考核末位約談機制,有效增強了全區各級黨建責任人主責主業意識。
量化目標任務,提升考核硬度。年初制定黨建目標考核辦法,明確“6+1”考核內容,6即辦公室工作、組織工作、紀檢工作、宣傳思想工作、統戰工作、群團工作,1即重點工作或特色亮點工作。按照百分制量化目標任務,其中基礎工作占80分,重點工作或特色亮點工作占20分。年終由區委黨建辦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照目標任務進行考核評分,最后根據排名,分類確定末位等次單位。
突出關鍵少數,拓展約談維度。明確對末位等次單位黨組織(含黨組)書記、分管領導進行約談,約談分為三個維度:一是區四大班子黨員領導干部結合分工情況,約談分管部門或聯系點的末位單位黨組織(含黨組)書記;二是區委副書記、區委組織部長、區紀委書記集中約談全區末位等次單位的黨組織(含黨組)書記;三是區委組織部副部長、黨建辦主任約談全區末位等次單位分管負責人。2016年以來,我區已約談末位等次單位相關責任人共計19名。
強化結果運用,狠抓整改力度。對末位等次單位下發處理決定書,明確黨建責任人及單位當年不能評為先進,綜合目標考核不能評為一等次;連續兩年被約談的單位,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并予以組織調整。同時,督促末位等次單位及時整改問題,明確整改時限,并實行“銷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