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干部專人專職“選”。在全縣設點選取12個鄉村振興試點村,根據各試點村實際情況,分別向其派遣鄉村振興工作組,由1名縣委常委帶隊,從縣級各單位抽調1名鄉村振興第一書記、1名黨建指導員、2名農技服務員、2名法治志愿者和2名宣傳文化志愿者組建鄉村振興“第一梯隊”。
縣鄉村三級串聯“用”。工作組與縣銜接、與鄉協同、與村指導,根據縣上制定的每月鄉村振興重點工作清單,形成每月工作計劃,按照自身工作職責,積極開展農業技術、生產服務技能等培訓和政策咨詢、業務辦理等服務,積極向上爭取項目,主動參與村上重大活動、重點工作并提出建議,推動試點村加快振興步伐。
100分制量化評分“管”。設立10分日常考評、80分年度考評、10分黨員群眾測評考核機制,對駐村聯系情況、履行工作職責情況、取得工作成效情況等方面進行分項測評。嚴格執行“八大員”退出機制,用嚴的制度推動“八大員”擔當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