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基層黨建工作力量薄弱,黨務干部青黃不接、能力不強的問題,會理縣探索在全縣30個鄉鎮(街道)設立黨建辦,選配優秀黨員干部擔任鄉鎮黨建辦主任,培養儲備優秀黨務工作人才。
(1)科學設崗。全縣48個鄉鎮(街道)調整為30個后,縣委重新編制了各鄉鎮(街道)“三定”方案,在各鄉鎮(街道)黨政辦增設黨的建設辦公室,配備專職黨務干部,由縣委組織部統一任命為鄉鎮黨建辦主任。
(2)嚴格條件。嚴格準入條件,要求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參加工作滿2年。必須是中共正式黨員,具備一定的黨齡和黨內生活經驗,有一定的黨務工作基礎,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人員)或事業編制人員。
(3)明確職責。明確鄉鎮黨建辦主任主要從事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專職抓好基層黨建工作,重點抓好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的落實。目前己采取個人申請——鄉鎮推薦——組織審批的程序,配強30個鄉鎮(街道)黨建辦主任。
(會理縣委組織部 黃正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