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洪雅縣實施三重三傾、能上能下、容錯糾錯“三項機制”,凝聚合力、激發活力、增添動力,激發干部干事熱情。
“三重三傾”凝聚合力
建立“向重點領域、重大項目、重要部門傾斜職數、干部、關愛”三重三傾機制,打破均衡照顧、平均分配,區分鄉鎮規模大小、人口多少、經濟強弱,分10職、9職、8職、7職設置鄉鎮領導班子職數;向旅游鄉鎮、重點項目鄉鎮傾斜干部,選派18名優秀干部到景區鄉鎮、城市搬遷項目鄉鎮、景區管委會任職,抽調126名干部支援重點項目建設;向鄉鎮一線傾斜關愛,調整同一鄉鎮任職滿10年的16名,安排14名鄉鎮領導干部回城任職。
“能上能下”激發活力
綜合分析研判鄉鎮和縣級部門領導班子,考量干部政治素質、實績表現、工作作風,優先提拔交流旅游發展、項目建設、信訪維穩、城市搬遷一線干部44名,讓想干事的干部有平臺、能干事的干部有舞臺、有勁頭的干部有盼頭。結合慵懶散浮拖、為官不為專項整治,派出督查組開展日常抽查督查、半年考核督查、換屆專項督查,采取批評教育、誡勉談話、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等組織措施,重點整治干部不作為、不會為、不善為等問題,批評教育64人、問責追究24人。
“容錯糾錯”增添動力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把握與明知故犯、我行我素、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三個區分開”,給予單位或個人改革創新、先行先試一定“試錯權”。細化“出于公心、著眼大局、集體決策、嚴格上報、符合決策”5種適用容錯糾錯條件,列出“容錯”具體情形。受到問責追究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交書面申請,問責單位經過“條件初審、聯合調查、反饋通報、書面認定”進行“容錯”認定。經認定的予以容錯糾錯、免于追責,及時整改問題,消除負面影響。
(中共洪雅縣委組織部 黃 敏、楊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