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四川日報記者 陳松)近日,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落實省紀委向省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標志著我省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省紀委將設置42家派駐紀檢機構監督113家省一級黨和國家機關。
兩種形式:單獨派駐和綜合派駐
省紀委組織部負責人介紹,省直部門派駐監督根據工作需要和業務關聯性,采取單獨派駐和綜合派駐兩種形式。對少數系統規模大、直屬單位多、監督對象多的部門,單獨設置派駐紀檢機構;對業務相近、相關或者系統規模小、監督對象少的部門,綜合設置派駐紀檢機構。按照《方案》,此次派駐紀檢機構加大了綜合派駐力度,除單獨派駐16家外,綜合派駐26家,負責綜合監督97家單位,實現用62%的綜合派駐紀檢機構監督86%的省直部門。實現全覆蓋后,派駐機構數較改革前僅增加1家,但派駐監督單位增加了72家。同時,保留1家省紀委派出機構,即省直機關紀工委,并對其管理體制和工作職責作部分調整,干部管理由省紀委負責。
監督對象:駐在部門領導班子
《方案》對派駐紀檢機構的領導體制、職能調整、主要職責、機構設置、機構調整等作出了明確規定。派駐紀檢機構與駐在部門(含綜合監督單位)的關系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省一級黨和國家機關黨組織承擔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派駐紀檢機構履行對駐在部門的監督責任。派駐紀檢機構要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不再承擔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履行主體責任相關的日常工作。派駐紀檢機構監督重點對象是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省管干部和處級干部,著力加強對駐在部門本級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監督。
“派駐紀檢組組長由德才兼備、信念堅定、敢于擔當、善于監督的干部擔任。”省紀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派駐紀檢機構干部由省紀委統一管理,組長人選由省紀委會同省委組織部提名并進行考察。
省紀委統籌安排派駐紀檢機構干部選調、使用、交流、培訓、鍛煉等工作,強化對派駐紀檢機構的業務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評價體系,對派駐紀檢機構及其負責人履職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對派駐紀檢機構不認真履行監督職責的,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