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蒼縣七條措施加強流動黨員黨組織管理
旺蒼縣出臺加強流動黨員黨組織管理七條措施,著力破解流動黨員管理難題,促進流動黨員作用充分發揮。主要依托駐外商會、行業協會組建流動黨員黨組織;明確流動黨組織隸屬關系,以鄉鎮為單位組建的流隸屬鄉鎮黨委管理,跨鄉鎮組建的隸屬縣委組織部管理;強化流動黨員黨組織職責任務主要為執行上級決策部署、加強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強化服務凝聚功能、帶動流動人員共同致富、做好黨員發展基礎工作及督促黨費繳納;流動黨員黨組織活動開展堅持以支部為主、黨委(總支)集中為輔進行;采取定期匯報、實地考察、網絡監管、年度考核等形式從嚴考核流動黨員黨組織工作;對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流動黨組織,按照黨委不低于15000元、黨總支不低于10000元、黨支部不低于2000元的標準解決工作經費;規范建設流動黨員網絡黨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