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鋒區大膽“紅臉” 劃清不合格黨員“紅線”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前鋒區把處置不合格黨員作為暢通黨員“出口”,保持黨員隊伍純潔性和先進性的有效途徑,科學有序開展不合格黨員處置工作。
分類細化標準,劃清不合格黨員“紅線”。結合黨紀國法和本地實際,重點明確了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場動搖、宗旨觀念淡薄、工作消極懈怠、組織紀律散漫、道德行為不端、違反廉潔自律規定以及其他違反黨紀國法的行為等七類不合格黨員共性表現。并結合實際,由區委組織部、區直機關工委、教育和科技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工業園區管委會分別針對農村、機關、教育系統、衛生系統、非公企業等基層黨組織不同個性特點,分領域開展蹲點指導,分類細化制訂不合格黨員具體標準。
靈活政策界限,做到“八個區分開來”。在不合格黨員處置工作中,有效區分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個人原因和組織原因、一時表現和一貫表現。把思想跟不上形勢、認識模糊,同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區別開來;把愿意限期整改,同拒絕接受教育或屢教不改區別開來;把因組織渙散或黨員年老體弱、長期患病、行動不便等原因造成無法正常參加組織活動、不能履行黨員義務以及“口袋”黨員、流動黨員,同“三不”黨員區別開來;把主觀上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經驗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發生失誤,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弄權謀私、損壞人民群眾利益區別開來;把因有實際困難一時無力完成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參加黨的活動,同革命意志衰退、不發揮黨員作用區別開來;把因對個別黨員有看法或對某項工作不理解而提意見,向上反映問題,同無理取鬧、參與非法上訪鬧事區別開來;把工作方法不當造成群眾不滿,同作風霸道、欺壓群眾、違法亂紀區別開來;把組織處置和黨紀處分區別開來。
幫教處置結合,強化不合格黨員教育管理。堅持思想教育與組織處置相結合,先教育轉化,后組織處理,堅持組織、紀檢、宣傳多部門聯動協作,用制度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切實推動不合格黨員教育轉化。組織處置堅持初步認定、調查核實、上報預審、支部表決、黨委審批、宣布決定六道程序,結合實際分類作出限期改正、勸其退黨、黨內除名等處理決定。對被認定為不合格黨員情節較輕,且本人有繼續留在黨內的強烈愿望,愿意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幫助,有改正錯誤的決心和行動,給予為期一年的限期改正,黨支部通過談心談話、教育培訓、結對幫扶等措施予以幫助;對被認定為不合格黨員,且本人無改正愿望,不愿接受黨組織教育和紀律約束或限期改正仍不符合黨員條件的,勸其退黨;對被認定為不合格黨員,且本人主動要求退黨的予以退黨除名處理;對被認定為不合格黨員、勸退而不退黨的直接予以黨內除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