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理縣深入開展“為官不為”專項治理行動
為狠剎不為之風,深入整治“為官不為”問題,確保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出實效,會理縣深入開展群眾記錄亮“黃燈”、 督導追蹤亮“紅燈”、縣委追責真“換燈”專項治理行動。
群眾記錄亮“黃燈”。縣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設制縣級機關窗口服務部門、執(zhí)法部門、鄉(xiāng)鎮(zhèn)機關三本“為官不為”記錄薄,群眾辦事遇到干部不作為的問題時,將不作為人員的姓名、職務,不作為事項、時間等通過短信反饋活動辦,由活動辦專人負責登記在案。針對不作為情節(jié)輕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采取約談不作為干部,責成不作為干部所在單位(部門)內部嚴肅處理,在會理有線電視臺、《今日會理》等新聞媒體上曝光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
督導追蹤亮“紅燈”。整改時限結束后,縣委9個督導組深入所督導單位和部門,邀請老黨員、“兩代表一委員”和當事群眾聽取不作為干部的整改情況匯報,對其整改情況進行打分,得分低于80分的,與會人員幫助其制定更為詳細的整改措施繼續(xù)整改,并要求其擬寫整改達到的效果計劃和整改時限承諾后,報縣委活動辦。縣委活動辦將相關情況呈報單位(部門)聯(lián)系縣領導,由縣領導親自督促整改。縣委各督導組按整改時限,再次開展督查,督查結果列為個人記實評價的重要依據。
縣委追責真“換燈”。縣委根據督導組提供的記實評價,對整改態(tài)度不端正、屢改屢犯或整改落實不到位,對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形勢認識不清,導致重大項目建設滯后、民生工程走樣、群眾反映強烈問題解決不力、“四風”問題整改走過場的干部采取措施,進行組織處理,讓“為官不為”的“庸官、懶官”失位、讓位。